turtlins wrote:
針對台大8/9公布的(恕刪)
樓主啊,這裡是01論壇,發文要簡短,密密麻麻超過千字,根本不會有人去看內容,
再來就是,你的帳號註冊日期是2007-06-12 11:24,積分卻是0分,很明顯是帶風向
如果樓主不是故意反向操作,而是真心要替小智辯護,那就只能說你的辯護很不及格
turtlins wrote:
好喔,
所以到底是幾%雷同呢?
那台大到底有沒有進一步人工比對呢?
為什麼不公布人工比對的結果呢?

惡魔推銷員 wrote:
所以最後還不是要學倫會去決定這證據是否能採用?
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具有審理權的是哪個單位啊?
現在能審的就是學倫會,學倫會認為余正煌當場給他們看的證據可以採信,同時也認為林智堅送交的螢幕截圖+法院公證文件可以採信,但很可惜的林智堅的證據,時間就是比較晚啊!
哈哈哈~
sonadora wrote:
又再胡扯
自己拿管中閔當年的論文爭議當例子
當年管中閔的論文之所以最後不了了之就是因為研究生寫的論文裡面都寫了ref管中閔的「手稿」,就是這樣證明了兩篇內容相似的文章的真正前後順序使得抄襲的指控背離事實。
跟管中閔論文內容根本毫無關聯,你鬼扯什麼管中閔寫什麼2014新竹市長啊?
這都幾年前的新聞了
你們到底活在那個時空啊?



turtlins wrote:
好啦好啦,
別生氣了,
我沒看清楚你那段文字啦,
在此致上歉意。
不過,
第一,
台大處理管中閔、陳建良案,
最後並不是因為碩論引用手稿為參考文獻而落幕,
而是以管、陳研討會發表不屬於學倫範圍而結案。
第二,
正如你所言,
碩生參考文獻寫引用手稿,
證明了兩篇作品真正的前後順序,
所以,
不能只以正式發表的先後順序,作為誰抄襲誰的唯一依據。
第三,
既然林智堅提出了2018年2月1日研究計畫初稿,
且經公證,
審定報告也承認這證明了2018年2月1日已存在這份初稿,
而這份初稿內容確實涵蓋全部的雷同 7 頁,
那麼,
這份初稿就比2016年7月余論的口試版本和2017年1月林論的口試版本還早。
按照審定會自己定出的標準,
余論和林論都必須自我證明並無抄襲那份初稿,
而不是審定會只片面要求林論證明,
卻寬待余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