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到底 棒球場能告抄襲堅什麼?

已請款部分的驗收到底有沒有包含球場 草皮 紅土工程?
生鏽樓梯驗收有沒有包含已請款部分?
我記得好像只有室內人工建築部分
像辦公室、VIP室、球員休息室....等
球場算室外,好像沒看到相關的驗收項目
照此標準,球場的草地、紅土,只要是沒屋頂、燈具的,應該都不須驗收程序,好像球員不必上場,就能打球似的。
目前已進入法律攻防戰,廠商好像祭出保密條款,不准合約內容外流,所以,現在還沒人敢把合約完全公開出來,讓各界來公評,導致大家只能玩猜一猜的遊戲,有人戲稱,如果中央以有付出前瞻預算,也是相關權利方為由來插手,可能也會至少封存30年。
VPECHURRYUP
可惜鼻孔安的公積金自己無法封存三十年
nwcs wrote:
我記得好像只有室內人工建築部分
像辦公室、VIP室、球員休息室....等
球場算室外,好像沒看到相關的驗收項目
照此標準,球場的草地、紅土,只要是沒屋頂、燈具的,應該都不須驗收程序,好像球員不必上場,就能打球似的。


怎麼可能?~

契約有數量有規範,怎麼可能不需要驗收?~
Shuuta wrote:
怎麼可能?~契約有數...(恕刪)
這是常識
光先給97%的工程款,就知道DPP可不照常識走
有誰能提供真正的合約中 戶外場地 如球場 土方 排水 的驗收標準嗎 ?
VPECHURRYUP
還常識咧~~被騙是常事!!
nwcs
就知道會有智商低的1450來自爆,要不要說一下,正確的金額和%數是多少 ? 讓大家來見識一下,DPP和1450,對棒球場工程驗收和收款的標準,是有多麼的好棒棒 ? 就怕你沒那個臉皮,再來丟一次。
nwcs wrote:
我記得好像只有室內人...(恕刪)


民進黨議員自爆了
原本要打高虹安
結果球場已經驗完+給錢

採購法第 73-1 條
一、定期估驗或分階段付款者,機關應於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件後,十五日內完成審核程序,並於接到廠商提出之請款單據後,十五日內付款。
二、驗收付款者,機關應於驗收合格後,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文件,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十五日內付款。

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之分工權責如下:
(一)訂約廠商:依契約約定條件提出估驗計價文件。
(二)有監造廠商者:審查簽認。
(三)有專案管理廠商者:審查簽認。
(四)工程主辦機關業務單位:審查簽認。

依法就是要相關單位驗收合格後才能拿錢
所以要問林自監囉
Shuuta
[笑到噴淚][0分][沒有不敬的意思]
porsche run
林監工不出面說明一下?[沒有不敬的意思]
JOE wrote:
第二個連結說美國平均蓋一個棒球場約五百萬美元 (用匯率33來說大約一億六千五百萬台幣)
這還是包含購買土地的成本~ (所以文中提到2009年蓋的洋基棒球場花了$2.3 billion美金)
裡面大約有提到一些土壤跟草地的成本
對於工程不熟悉或是台灣採購不透明查不到的人
可以略作參考~

補充一下資料,以下是美國球場的價錢,去年底結標的,有六家公司競標。
圈起來的都是有關球場的項目。

等級是公園球場,下一個是大學球場,貴不了多少,再來就是大聯盟。
大聯盟的價錢很不容易抓,因為他們花很多錢在買時間。


除非有特別的情況發生,我覺得這件事扯不到市長,最多是政治責任。。。。。他現在應該是沒差了。
Shuuta
[100分][100分][100分]
JOE
一葉知秋 應該就是藉這個打整個執政黨 看能查出來多少
大馬1251 wrote:
採購法第 73-1 條
一、定期估驗或分階段付款者,機關應於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件後,十五日內完成審核程序,並於接到廠商提出之請款單據後,十五日內付款。
二、驗收付款者,機關應於驗收合格後,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文件,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十五日內付款。

......

依法就是要相關單位驗收合格後才能拿錢...


突然發現很多人都會去查法條,但是從來不看自己貼出來的法條會不會打臉自己~
porsche run
現場監工都沒意見?還是監工有分紅??[沒有不敬的意思]噢!我忘了,監工是超跑姦本人![挖鼻孔]
Kevin567
你不是也有提供這法條嗎?那裡打臉了?
nwcs wrote:
廠商好像祭出保密條款,不准合約內容外流

這是要騙人的啦
合約保密條款一定都有例外部分
況且 不合法部分 或者是 有傷公眾利益部分
即便有保密 將來洩密告訴 也會被法院給排除掉
dgame wrote:
這是要騙人的啦合約保...(恕刪)
照DPP檢調的套路是
查案期間 不准洩漏相關案情 否則...
當然,像高虹安吃素的事 跟檢調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且這是新聞自由 不必查
綠能,你不能。怎樣 ...怕了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