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講清楚!蕭美琴首次公開談國籍「我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我再舉個比較易懂的例子
有個人沒辦戶籍(社會案例多的是)
明明需要繳稅
他都沒繳(你可說怎麼可能,用現金 只是假設)
等到比如說有天被抓到(不要討論如何抓到 比如說告密 或是用人頭 只是假設)
國稅局叫他補繳過去五年的稅
他可以說我沒戶籍登記
我過去不算中華民國國民
我不存在(好個自然人理論)
還是我要按照外國人居台來繳?
不能吧

顯然打從你生下的那刻就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容易懂吧
allen_yeh
前提是你是在中華民國領土出生。
凡之夢田 wrote:
照綠綠邏輯,入境就該抓起來送到新訓中心去,因為天賦國籍,不得拒絕


是不是先去把相關辦法看清楚再來發文?
中華民國當兵是根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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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國憲法第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復按兵役法第1、3及32條規定略以,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徵兵及齡男子應就戶籍地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是以,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在臺曾設有戶籍者,役齡期間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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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不查資料又愛發文的邏輯...那中國人來台灣要不要也抓起來送去新訓中心?
allen_yeh
看來真相越來越清楚。開始扯一堆其他的東西了。蕭美琴是住對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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