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佩琳證實「親帶200萬到市長室給柯文哲」...黃帝穎分析兩大法律意義:直殺法官心證!

漲翻天 wrote:
當初阿扁也是沒有查到錢. 不也是判刑.
要這種標準. 只有現行犯才能判有罪.


噗疵

阿扁無罪

民進黨執政九年

到現在竟然沒幫他洗清冤屈

當時阿扁給的錢 真的是白給的


鐵牛CEO wrote:
噗疵阿扁無罪民進黨執...(恕刪)


現在藍白還說要看到1500萬才能判有罪.
現在雙標仔真多.
漲翻天 wrote:
當初阿扁也是沒有查到錢. 不也是判刑.



民進黨高層裡面都沒有人敢這樣說

你是哪位?

漲翻天 wrote:
現在藍白還說要看到1500萬才能判有罪.
現在雙標仔真多.



所以說你法盲阿 你要說人家貪汙 一個被汙染破壞的 excel檔案就可以訂人家罪啊?
雙標怎麼個雙標 你就說說其他哪個貪污政治人物狀況跟柯文哲一樣?
漲翻天 wrote:
以上如果是真的. 那下面這段. 你要不要認定一下.

邱佩琳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出庭作證時表示,這筆 200 萬元是謝國樑的母親林曼麗因支持柯文哲理念所捐,當時是在 2022 年 7 月,柯文哲於謝國樑家族經營的新竹大魯閣購物中心演講之後,謝國樑將這筆錢交給她,由她親自帶到台北市政府 11 樓的市長室,交給柯文哲



一下子200萬 一下1500萬 你他媽的統一一下好嗎
第一 200萬事政治獻金 你要說那是賄款 那也要證明那是賄款 不是你說那是賄款就是賄款的喔~
漲翻天 wrote:
若法院判定柯無罪,我就刪帳號.
若是法院判定柯有罪,你就刪帳號
我看你是不敢. 就不要來帶風向.



算了拉 01一堆說要租地 說被霸凌要離開的 後來還不識臉皮厚的很繼續上來造謠發廢文?
漲翻天 wrote:
台灣政客都會貪. 不要講的別人都是垃圾.自己最高尚. 被抓到這麼多要怎麼解釋.
看到就是一句噁心.


自豪北市零弊案「誰比我清廉?」柯文哲不選總統原因曝光

說真的 你啦這個影片出來只是打臉你自己而已
哪個政治人物被檢調這樣搞了一年 連個金流都沒有出來的?
你隨便抓一個民進黨的 用同樣的方式弄他 我看哪個撐得住一年? 可能半年就進去關了~~~
柯文哲也許真的就是中華民國第一個被民進黨認證清廉的官員哩~
連你們自家人都覺得證據薄弱 整天還在那邊1500萬200萬跳
第一個 1500萬 excell已經被破壞 上面證據一點都不能用 更不用說 上面列的資料 早就被打臉有些根本沒有捐 或是金額不對 ~

第二 200萬就是政治獻金 如果你要說他政治獻金瑕疵 漏報 可以 那就是補報 罰款
如果你要說犯罪 貪汙 那你要證明 這筆錢 到了 柯文哲口袋 或是他挪去花到哪
不是他收了200萬就貪汙好嗎?

什麼叫做金流? 1. 基本定義:
- 金流(Cash Flow)是指資金從一方流向另一方的過程,包含收入、支出、轉帳、匯款等。
- 在法律文件中,金流常用來追蹤交易是否真實、合法、合規。
「有金流」的法律意涵
有金流指的是:
- 有實際資金流動紀錄,例如匯款、現金交付、帳戶轉帳、支票兌現等。
- 可透過銀行紀錄、電子支付紀錄、收據、財務報表等方式加以佐證。
- 能夠對應到特定行為,例如官員收賄後帳戶異常入帳、或企業支付不當利益給公職人員。

記住是從一方 流到一方 一個 給 一個收 才叫做有金流 1500萬 給的不承認 收的沒收到 檢調也找不出收的財產有變多 或是不明財產 也找不到任何現金在家裡 所以叫做無金流
200萬 有給 有收 可是 你無法證明 收的有入自己口袋 因為 財產就沒有增加~ 你也找不到任何匯款 反而只剩下 政治獻金申報問題而已 政治獻金 如果是用在選舉就沒問題 辯方只要證明 是用在選舉就沒事吧~ 另外 為什麼 民眾黨到現在還沒辦法釐清帳目? 正本資料都被檢調扣走了 怎麼補件?
漲翻天 wrote:
就問你下面的說法. 你認為是合理證據嗎? 不要又不敢回.

邱佩琳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出庭作證時表示,這筆 200 萬元是謝國樑的母親林曼麗因支持柯文哲理念所捐,當時是在 2022 年 7 月,柯文哲於謝國樑家族經營的新竹大魯閣購物中心演講之後,謝國樑將這筆錢交給她,由她親自帶到台北市政府 11 樓的市長室,交給柯文哲。


目前根據已公開的證詞與檢方資料,林曼麗捐贈的200萬元現金並未被法院或檢方明確認定為「收賄」,也尚未有證據顯示她與柯文哲之間存在對價關係或圖利事證。

🔍 目前掌握的事實如下:
- 捐款動機:林曼麗是在新竹聽完柯文哲演講後,因理念認同而捐款,並透過謝國樑轉交給邱佩琳,再由邱親送到市長室。
- 金流處理:這筆錢未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未開立收據、未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
- 檢方認定:這筆款項出現在柯文哲的私帳 Excel 檔案中,檢方認為屬於「未入帳政治獻金」,但並未指控林曼麗行賄,也未指出她因此獲得任何市府政策或利益。


好 這是我查gpt的狀況~~ 檢方認定 這筆款項出現在 excel檔案中 我先不說 這檔案真假拉~~
這份小沈1500 excel 早就被檢調破壞了 上面寫什麼根本無法證實 是柯文哲所寫
最後編輯人是檢調方的 所以 是在鬼打牆什麼啊?


最多就是違反政治獻金法 要申報 要罰款 跟京華城案根本沒關係!
漲翻天 wrote:
現在藍白還說要看到1500萬才能判有罪.
現在雙標仔真多.


真的

綠共執政

讓政敵坐牢

哪需要證據

藍白真的是傻了

還真以為台灣是民主國家喔

crazydiamondc wrote:
目前根據已公開的證詞...(恕刪)


柯P都承認EXECL檔案是真的. 你還在否認.
最早小草都說1500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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