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樓)藍綠大對決/靠韓總出馬

mtsui wrote:
如果這個新聞沒錯的話,草案提出,4天就交付二讀,一個月左右,就要強行通過三讀。
而且這是由蔡英文下令限期12/31通過,蔡英文是總統,不是民進黨黨主席。總統有這個權力要求立法院什麼時候通過立法嗎?而且這還是行政院沒有提版本的情形之下。
再者我已經說了,合法/合規定並不表示不粗糙
你還一直問我哪裡不合法,不合規定,拜託,就立法程序而言,我有說不合規定嗎?
如果朝野對法條有疑慮,有問題,需不需要協商?
還是每個法案都由最大黨決定,然後直接數人頭就好了,反正只要合乎立法程序就可以通過了。
另外回答你一個問題
"沒有經過一讀怎麼逕付二讀?"
一般來說,由院會朗讀標題後,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法案一讀便通過了。但如果通過連署提議表決,也可不交付委員會審查,直接將議案「逕赴二讀」。
就是因為沒有一讀,所以才有"逕付"二讀這個名詞.......


所以"粗糙"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我問你的是這個, 既然合法合規, "粗糙"是怎樣一個概念?
麻煩你講清楚, 說明白
民進黨有要求藍營協商喔, 不是沒有, 你可以自己去找新聞
你問說法案是不是直接數人頭就好了, 民主難道不就是這樣嗎?
少數服從多數, 誰叫四年前某些人喊說要教訓國民黨, 不就自食惡果, 包括年改
你這樣的說法與嘴臉
和當初民進黨反服貿黑箱那些人有啥不同?
上面C兄都開示給你看了, 還不懂嗎?
藍營正在做以前綠營做過的蠢事

關於"逕付二讀", 指的是沒經過委員會, 不代表沒有一讀
你搞不清楚你和郭董的問題是講"沒有一讀"嗎?
迫不及待H病毒被消滅的那天來到
Deoxyribose wrote:
關於"逕付二讀", 指的是沒經過委員會, 不代表沒有一讀
你搞不清楚你和郭董的問題是講"沒有一讀"嗎?。...(恕刪)


法案一讀在哪裡讀? 就是相關委員會去審查法條內容。
而你也說沒經過委員會, 怎麼來的一讀?
如果有一讀,再走二讀,就不是所謂的"逕付二讀"。
A博 wrote:
迫不及待H病毒被消滅...(恕刪)


迫不及待綠蛆病毒被消滅
word vision wrote:
迫不及待綠蛆病毒被消(恕刪)

藥劑1450專殺H病毒
Deoxyribose wrote:
你問說法案是不是直接數人頭就好了, 民主難道不就是這樣嗎?..(恕刪)


理論上,民主本就是少數服從多數,但多數是否也要尊重少數?
否則何必朝野協商,也不用對老百姓做說帖,法案直接由立法院數人頭三讀(也不用一讀二讀了),總統公告即可。
但現實就不是如此......
陳文茜與趙少康的深度對談,值得一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mtsui wrote:
法案一讀在哪裡讀? 就是相關委員會去審查法條內容。
而你也說沒經過委員會, 怎麼來的一讀?
如果有一讀,再走二讀,就不是所謂的"逕付二讀"。


在哪裡讀?在立法院讀啊
相關委員會審查法條內容是一讀之後的事
你可以去了解一下立法院的議事規則順序和內容嗎?
法規也有規定可以不交付委會員會審查就進入二讀, 這才叫"逕付二讀"
Google很好用, 麻煩去用一用


mtsui wrote:
理論上,民主本就是少數服從多數,但多數是否也要尊重少數?
否則何必朝野協商,也不用對老百姓做說帖,法案直接由立法院數人頭三讀(也不用一讀二讀了),總統公告即可。
但現實就不是如此......


朝野協商又稱黨團協商,係為第三屆立法院院長劉松藩任內所創立之制度。創立之始,係為解決少數立委利用杯葛、癱瘓議事運作,達到阻撓法案通過的目的。朝野協商的制度遂成為立法院另類化解衝突、減少對立的工具之一。朝野協商的正式名稱為黨團協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對黨團協商制度的運作,有詳細的敘述。

朝野協商是有法規規定的 , 不是有人反對想協商就得協商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十二章
立法院院會於審議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時,如有出席委員提出異議,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該議案即交黨團協商。


拜託, 用功一點好嗎?
A博 wrote:
藥劑1450專殺H病...(恕刪)


知道啦我有看過賴病毒被消滅了
mtsui wrote:
理論上,民主本就是少...(恕刪)


國民黨多數時是想廢掉朝野協商的喔,是喬王跟酒鬼反對的

其實來了很多人,講了很多菜黨如何不好,這個我都同意,今年四月之前也同意要下架民進……唉……

反正,再等四年吧,好好的機會被貪婪夫妻檔給毀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7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