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偷跑Uber的司機請注意!

其實像之前找機場接送,要嘛用信用卡優惠,要嘛就是去網上找接送服務.
價錢清清楚楚,還比小黃便宜,而且配合度高,先約好半夜一樣準時到.

一樣或更好的服務,更低的價格,我想不通還要搭小黃的理由是什麼,只因為
它有牌?像現在的UBER,它有沒有繳稅給政府I don't care,夜市一堆沒繳
稅的大家還不是一樣吃?消費者要的就是更好的服務更便宜的價格,僅此而已.
靠一些手段剷除異己,自己不思改進,沒UBER大家還是可以找到其它的替代方
案,不是非小黃不可.
wipc wrote:
沒違法挨罰挨假的?


違法就快勒令停業啊,把台灣uber全抄啦
怎麼我現在打開app還是可以叫到車?
都喊違法多久了政府怎還不抓?心虛嗎?
a515yy wrote:
違法就快勒令停業啊...(恕刪)


就是根本不違法阿
資訊業 根本不歸交通部管
所以交通部根本無法勒令停業
既然不歸交通部管 為何轄下的監理站可以開單
監理站依法無據開單又不是第一次了意外嗎?
之前排氣管角度在修法前就配合警察"依法無據"開單了
非主管機關無法勒令停業 那到底憑甚麼開罰? 根本就是交通部自打嘴

交通部認為UBER有收費"營利" 所以是運輸業
那說UBER違法的人
想請教你以下問題
Q1:共乘網站方若收費"營利"是否會變運輸業且違法(司機已收費)?
Q2:拍賣平台已經收費"營利"是否變零售業?
Q3:哪個運輸業會名下沒有任何生財工具資產?
回答得出來 再來說UBER違法 因為根本就不是運輸業

若這些說UBER違法的人士論點成立且正確
那就等於我今天只要把家中閒置的東西
放到YAHOO拍賣 我就瞬間變成YAHOO的員工 YAHOO瞬間變成零售業者
YAHOO拍賣變成靠販售商品營運 而不是收取資訊服務費營運
如此荒謬的結論就是這些人想表達的


拍賣平台與UBER這兩者都是資訊服務業
都是獨立第三方平台(與供給者沒有雇傭關係)
提供需求者跟供給者的媒合
業者本身並不提供任何東西也無相關資產
成功媒合後收取"資訊服務費用"營利
業者才有錢繼續維護升級更新平台
因此絕對可以拿來舉例

運輸業的營收 > 擴充更多車輛與司機
零售業的營收 > 進更多商品販售
資訊服務業的營收 > 維護升級更新平台
這三個業者之間的差異有這麼難分嗎...?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法律"人怎麼看UBER
裡面也是拿拍賣平台來舉例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09902

這類新興網路資訊服務業者
如拍賣的C2C 當初也是被要求登記成"零售業"
最近的第三方支付 也被要求登記成"銀行機構"
目前都已經有效解決被不合理的"行業"規範

至於說啥沒繳稅的 經濟部已經打臉了
而且別忘了 計程車免繳牌照燃料稅 拿人民的錢去補貼油錢與購車
所有收入不用繳交所得稅 簡單說就是難以課稅還要拿人民的錢去倒貼
然後每天在路上無敵迴轉與無敵右轉製造一堆交通意外 空車慢行阻礙交通浪費油
拿繳稅講UBER實在是自曝其短而已
因現任政府已經被Uber收買了,除非再一次的政黨輪替!
LIONS police wrote:
因現任政府已經被Uber...(恕刪)

證據?
撤銷與否是由北市政府決定 所以不同政黨的北市府也被收買?
收買還要硬拿不相關的法條開罰???
計程車擺爛這麼久都沒事了 十月份還要調漲 這也是收買囉?
uber 搭過,感覺很好,價格貴一點可以接受。

合法小黃有一點,我一直想不通,為何油價高的時候,要補助小黃加油??

我開店做生意的話,也不見政府補助,為何司機跑車,政府就要補助計程車油資。
現在已經沒再補助了,前中油董事長邱毅講說:計程車要喊漲價,全面停止補助計程車油價的補助!
真的假的啊?沒補助?

正常來說沒補助 計程車早就吵翻了台灣好幾圈了吧?

我有找到一段

法規名稱:市區、公路汽車及計程車客運業油價補貼作業執行要點
修正時間:103.10.28

(二)計程車客運業
1.補貼條件: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牌照在案之計程車(不含已
報停、繳銷、吊銷、註銷之車輛),持中油公司晶片儲值卡(
一車一卡為限)加油者。
2.補貼基準:
(1)合於補貼條件之計程車,持晶片儲值卡加油時,由中油公司
按次按公升補貼額度抵扣加油費用。
(2)補貼金額按月份核給,計算方式如下:
甲、尚未調整基本運價之計程車客運業者:每公升折讓金額
依前月一日至二十五日95無鉛汽油平均油價與基準油價
(三十點五元/公升)之差額計算(各月份每公升實際
折讓金額依交通部函示為準),每公升最高折讓五元,
每月折讓油量四百公升為限,折讓油量倘未於當月份用
罄者,餘額將予歸零不留供次月使用,至於現有各業者
營業卡原有累計餘額,將可繼續使用至油價折讓措施終
止時,且儲值金額不得兌換現金。
乙、已調整基本運價之計程車客運業者:不予補貼。
丙、已接受交通部油電混合車車輛汰舊換新補助款之計程車
客運業者:不予補貼。
3.補助經費使用範圍:計程車客運業者接受油價補貼金額,應用
於提供客運服務所需之油料使用,不得轉讓、抵押、贈與、販
售或作為其他私人用途。
4.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1)計程車客運業者應檢附行車執照正、影本資料向中油公司申
辦晶片儲值卡,申辦地點、程序及相關作業,悉依中油公司
規定辦理。
(2)晶片儲值卡倘由計程車客運公司、行號統一請領者,應確實
轉交所屬計程車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有所扣抵行為,違
者應負法律責任。
(3)補貼金額按月核給,計程車客運業者應於政府核定油價及補
貼金額後當月內(每月三日至當月底),持晶片儲值卡,至
中油公司指定之處所辦理加值,不得追溯前月補貼額度。
5.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
(1)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牌照在案計程車之車號,由中華電信
數據分公司提供,中油公司協助核發晶片儲值卡及受理計程
車客運業者辦理加值。
(2)晶片儲值卡應記載車號,卡片車號與實車車號相符,始得使
用。
(3)補助期間計程車客運業者倘有新領牌照、報停、繳銷、吊銷
、註銷等異動時,由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即時提供最新資料

(4)對於己報停、繳銷、吊銷、註銷等之計程車,中油公司應停
止受理其加值申請及使用晶片儲值卡。
6.督導及考核:
(1)直轄市及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應不定期派員抽查油價補貼執
行情形。
(2)計程車客運業者倘被查獲有未依本要點規定使用晶片儲值卡
時,除應追繳已受補貼金額外,並停止對該車輛之補貼。
附件一-公路汽車客運油價補貼申請書.doc
附件二-公路汽車客運業申請營運路線油價補貼清冊.doc
附件三-切結書.doc
附件四-汽車客運業油價補貼統計報表.doc
附件五-公路汽車客運業油價補貼執行情形查核表.doc

五、中油公司依實際折讓金額,以各客運業別為基礎,檢具下列申請文件
,函送公路總局於行政院核定一百零三年年度預算內,支應前開補貼
金額。
(一)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各業者購油及折讓金額統計清冊及領據

(二)計程車:載明車號及相關交易明細資料之計程車客運業者請領清
冊及領據。

六、其他:若業者調漲運價(含優惠票價調整、優惠時段調整,由公路總
局依實質認定)或當實際油價低於前開基準油價時,停止辦理油價折
讓。
LIONS police wrote:
現在已經沒再補助了,前中油董事長邱毅講說:計程車要喊漲價,全面停止補助計程車油價的補助!

LIONS police wrote:
因現任政府已經被Uber收買了,除非再一次的政黨輪替!


"市區、公路汽車及計程車客運業油價補貼作業執行要點" 規定政府需要補助計程車油價。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說這個政府也被計程車收買了??

我還是找個時間拍照那個今年度的公告給你們看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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