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hen13 wrote:這邊再多列一個爭議,當初遠雄送審之後是市府是"不准"還"不審".我是覺得既然看過若不行就直接判不准就好那有不敢審的道理. 一般是認定這部分不用審才退件的 當時郝市府就是核准5項,其他的就是依照原來的,就是其他有申請變更的都不准的意思吧~
yishen13 wrote:樓梯大風吹會卡在"使用執照"那關,施工單位應該不會這麼笨. 可是卡在"使用執照"那關,不准的話是要全部復原,這復原是大工程吧?能動嗎?所以我認為法規應該是施工階段就要把關了,不會等到"使用執照"已經完工階段才來把關,遠雄敢這麼做應該也是有把握,北市府也是咬住法規,就等著看好戲~
tgdlyg wrote:可是卡在'使用執照...(恕刪) 不准也要有理由才能不發使用執照,現在台北市政府就是要遠雄按照新的公安標準重新設計送審,已經是違約在先了。照合約內容,台北市政府站不住腳,行不通的。
VICCHEN2006 wrote:我在網路上看到這份變更設計申請書,寶傑你怎麼看? 沒有看到核准項目?沒有核准的圖?變更設計申請書有通過就會有對應的圖面,遠雄秀出變更核准的圖面就好了,柯P一槍斃命~我認為根本沒圖,有圖遠雄根本不用去爭那個樓梯是不是主要構造的問題.
tgdlyg wrote:沒有看到核准項目?...(恕刪) 現在遠雄就是在等台北市政府主動解約啊?到時候才能給柯P一槍斃命。目前就是卡在合約問題才沒有主動出手,畢竟遠雄還是想復工完成大巨蛋興建。另外合約裡有載明保密義務,施工圖面也是屬於保密資料,這也是為什麼都是台北市政府在洩密而不是遠雄,台北市政府已經違約在先。這些專業智慧財產保密資料在兩造有爭議時應該是呈給仲裁單位或法院做裁量,怎會給媒體公開來操作帶風向呢?一般民眾根本就不瞭解大巨蛋設計。
大家一直談論「消失的樓梯」,問題是巨蛋還沒完工,把消失的樓梯加回去甚至多加幾座樓梯,遠雄可以復工嗎??答案應該不能,還有傳說的「公共安全」,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台北市要求的公安標準嗎??柯P有要求重跑一變軟體嗎?? 好像沒有,但是沒人可以搞得清楚柯P的「公安」是什麼??真的上法庭,搞不好柯P團隊會贏,他一向用輿論在壓人低頭不是嗎,台灣的法官最會看風向了。柯P對遠雄,讓我想到「喬治·馬戛爾尼」,1793年,喬治·馬戛爾尼代表英女王出使北京,為了晉見當時的乾隆皇帝要不要下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