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政黨未做太多溝通,急迫的想通過,確實不妥,但請將心比心,如果所立的法,是關乎您切身利益,您還會覺得為什要這麼快嗎? (他們其實已經等很久了)
2個爸爸或2個媽媽養出的小孩,不一定會比較差,但是目前看起來,小孩的成長,會走得比較辛苦,必須克服周遭異樣的眼光。
有些人不了解為什麼同性戀要合法婚姻,其實您只要這樣想,除了不能生小孩,所有的權利跟義務,都應該是跟異性戀是一樣的!這樣您應該知道為什麼同性戀要合法婚姻了! 相信您應該知道異性戀結婚的權力跟義務。
其實大家應該要注意法條內容合不合理,不過從前面樓看到後面,我覺得台灣在這條路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steventsao.tw wrote:
請各位想一下,1....(恕刪)
請各位想一下,
1.公寓大廈管理法中,所有權人可以聯合起來,要求製造問題的住戶賣掉房子遷出,這有違反人權嗎?,還是必須保障大多數人的權利而不得不為之。
所以同志製造什麼樣的問題影響異性戀者了?
2.同樣的,婚姻不只是為了雙方,而是為了下一代而做的完整法律保護,為的是確定兒童在正確的環境下成長。男男,女女的婚姻狀態難道不是將領養的兒童放在一個奇怪扭曲的狀態中,這也是一種虐待吧?這對嗎?
為什麼男男、女女的家庭就是奇怪扭曲的狀態?
3.同性伴侶若要有法律確認彼此的責任與義務,大可另訂伴侶法,為什麼硬是要改動一男一女的家庭關係,其實這些立委就是懶和不用心,不想花時間去做事,只想以簡單的方式解決。
請問修法後,原本異性婚姻會受到任何影響嗎?並不會?
4.單親家庭,孩子心中的確會有不足,但比起要介紹男男,女女雙親時的問題要少多了,更不要說到時小孩長大要結婚時那種場景的衝擊。
你確定?你是社工嗎?
同志家庭的小孩一樣從小接觸社會,一樣會知道這個社會同時並存同性、異性甚至雙性戀者,這部分你想太多。
5.包容,不代表放縱,正確的事就該正確處理,否則,只想到現在,沒想到未來,就會像教改一樣,20年後成為搞亂社會的問題。
給與同至法律上的婚姻基本人權叫放縱?會搞亂什麼問題?麻煩請舉例,好讓我逐一反駁你。
目前已經開放同性婚姻的國家,他們所領養或人工受孕的小孩,一樣也有跟異性結婚成家的。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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