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Rillifane wrote:
你的英文是體育老師...(恕刪)


你才應該好好看完哩,中文版的就是斷章取義,不是取了一個字就代表是負面的,仔細看看下面怎麼寫好嗎......

kf211434 wrote:
如果"天然"的異性戀家庭可以自己解決問題,那當然很好
但同性戀想來幫忙,那就沒有理由只因為他們的性取向而拒絕他們


我想無論是目前立院中的哪個版本
都不會只因為他們的性取向而拒絕他們的事情發生
因為已經授權給法官作整體的考量了,收養人的所有情境都是評估的條件
我不覺得性傾向有重要到不能被列入評估的條件中

除了民法明文規定的相差20歲的條件之外
我想法官會視個案情況去決定哪些條件適合,哪些條件不適合

討論這麼多,其實也可以知道想要靠每年2000個新增的同性家庭(以荷蘭開放15年的數據估算)
解決兒童領養問題是不切實際的
當然多一個來源,對於缺收養人還是有幫助,能救一個是一個
但是我是不希望 只為了增加收養的可能,就去更動目前的評估機制

要解決兒童領養問題,還是在於增加鼓勵領養動機並減少領養的程序障礙著手比較有幫助
話說,從以前到現在無論藍綠政府,我似乎都沒看到政府鼓勵收養的政策,
甚至連鼓勵收養的宣導短片都沒什麼印象,這真的是政府需要加強的
Lightwave18 wrote:
27Wetzstein...(恕刪)


那個是引用出處的文章名好嗎...這文就是針對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在DSM-5提到的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considers pedophilia a sexual orientation because of wording in its printed DSM-5 manual,如果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沒有認定戀童為性傾向,這文章也不用寫了......

shinxz wrote:
你才應該好好看完哩...(恕刪)


你援引的整段都在打自己的臉,需要我幫你翻譯嗎?
Rillifane wrote:
你援引的整段都在打...(恕刪)


快翻快翻!!!

P.S.避免你沒看到我上面回過了!

那個是引用出處的文章名好嗎...這文就是針對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在DSM-5提到的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considers pedophilia a sexual orientation because of wording in its printed DSM-5 manual,如果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沒有認定戀童為性傾向,這文章也不用寫了......
我覺得沒啥好反對的
,人格特質比性別/性取向重要。

我認識一對退休教師夫婦,他們的小孩是假性孤兒+家暴受害者。

wayne7382 wrote:
「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法院為前項之認可,及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為收出養評估報告時,
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
而為歧視之對待。」

就字面上的意思是否代表有戀童癖或性暴力傾向的人

法院也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其收養小孩
...(恕刪)


戀童癖或性暴力傾向本來就會對小孩不利,你當法院都全是恐龍嗎?

或者是找個藉口為反而反?

另外就業服務法第5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但是大家看就業市場的實際情形,某些行業的性別跟容貌根本就篩選得很嚴重。

shinxz wrote:
快翻快翻!!!P.S...(恕刪)


They added, "In fact, APA considers pedophilic disorder a 'paraphilia,' not a 'sexual orientation.' This error will be corrected in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DSM-5 and the next printing of the manual."


人家都跟你說戀童是性倒錯而不是性傾向而且這個錯誤會在下版修正了. 你確定看得懂英文?

這資料可是你找來打自己臉的.

shinxz wrote:
快翻快翻!!!P.S...(恕刪)



"In fact, APA considers pedophilic disorder a 'paraphilia,' not a 'sexual orientation.


事實上,APA認為戀童癖是【性倒錯的混亂】,而不是性傾向


是這樣翻譯嗎?

我英文真的不太好
為什麼扯到戀童癖去了?
提醒大家,不管是同性或異性,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是違法的,
想到同性戀就整個頭皮發麻, 一陣噁心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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