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台灣賣太貴才海外網購阿

stone6313 wrote:
5月起 海外網購逾2...(恕刪)


台灣代理商要看什麼物品好嗎? 真的賺太多?


例如:成衣類 關稅就要10%左右。 還有營業稅5%,每年盈利再扣17%營所稅。

代理商也要負責人力與倉儲成本。
如果有門市,那還要負責還有門市員工薪水,水電瓦斯,以及要處理退回,瑕疵之商品。還有台灣消保法”比起大陸”其實算非常照顧消費者,所以營業者都要算進去啊。

你有聽過5年5%嗎? 新創公司5年後只剩5%的公司存活且獲利。 真的活下來的算很厲害。


你沒真正當過新老闆,才會覺得老闆本人轉很多xxxxd
台灣人太會買了!! 符合進口次數頻繁的的稅單共87萬7694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920517
頻繁進口取消免稅優惠 半年收到近5千萬元
2018-01-09 17:37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為避免進口人長期運用低價免稅制度,以化整為零方式,頻繁將貨物輸入國內,使合法進口貿易商於市場競爭處於不利地位,財政部自去年7月起取消頻繁進口免稅優惠。實施半年以來,海關統計,符合進口次數頻繁的的稅單共87萬7694筆,共收到稅額4千794萬5648元。

海關統計去年下半年,符合頻繁進口規定數量最多的貨品是棉質的T恤、汗衫及背心,進口次數高達16萬5736次。也就是說,海外網購族最常買的是上衣類的衣服。

依據「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進口人免稅進口次數每上下半年逾6次者,不適用3千元以下免稅規定,經財政部106.5.26台財關字第1061011007號訂定發布「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認定原則,半年度是指每年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進口次數之認定時點,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為準,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行計算。
怎麼感覺海外網購貌似被當成再犯罪似的看待~!
ovonel wrote:
怎麼感覺海外網購貌似被當成再犯罪似的看待~!

+1

只能趕緊買買買
stone6313 wrote:
5月起 海外網購逾2...(恕刪)
這麼好賺,為何你不自己網購來賺?
每上下半年逾6次者,每次進口金額超過3千元,這樣情形有87萬7694筆
這裡面應該有很大一部分是要來轉賣的吧?

政府應該從進口方面直接繼續追查
這些進口的個人,是否有設立公司行號?繳交營業稅、營所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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