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年齡 戶籍 受難紀要
◎吳 亮 1歲 台南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之父母從事寄藥工作。同年3月6日其父母欲搭車返回故鄉臺南縣,受難者與其母在高雄火車站附近均無故遭國府軍以刺刀殺害,其母當場死亡,受難者10餘日後傷重死亡。
◎李俊博 2歲 台北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原名李哲雄)於同年3月1日在臺北市北門旁自宅遭國府軍流彈擊中身亡。
◎方振東 2歲 嘉義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年僅2歲,同年3月4日於嘉義市新南區住處因見其母遭闖入之國府軍凌辱,受驚嚇大哭而被射殺。
◎蘇月嬌 2歲 嘉義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嘉義市東仁里,同年3月4日國府軍闖入其住宅凌辱其母,受難者因哭鬧而遭槍殺。
◎陳長生 4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6日在高雄市前金區自宅前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蔡金鳳 4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6日在今高雄市鼓山區自宅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蔡 壽 4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6日夜間,在今高雄縣旗津鎮自宅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劉麗香 5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6日在高雄市自宅,無故遭國府軍流彈擊中死亡。
◎葉正夫 6歲 嘉義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嘉義縣新港鄉,同年3月17日中午於事件紛亂中在自宅附近,遭國府軍流彈擊中身亡。
◎李秀子 9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6日在自宅無故遭國府軍開槍掃射,右肩胛中彈,數日後傷重不治死亡。
◎廖心平 10歲 台北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0日上學途中,行經臺北市延平北路時,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林宣子 11歲 台北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日在臺北市北門旁自宅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洪秀月 11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3日,在高雄縣大林埔自宅中,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呂學仁 13歲 台北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人在火車上販賣水果及雜貨,同年2月28日外出後未返,3月1日胸部中彈陳屍於臺北市北門附近。
◎洪罔留 13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3日晚上在高雄市鼓山區自宅,遭國府軍流彈擊中死亡。
◎蔡添福 13歲 新竹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新竹市中山里,同年3月2日於事件紛亂中遭國府軍流彈擊中身亡。
◎盧寶鳳 14歲 新竹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日自新竹市中央路自宅外出,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許月雲 14歲 嘉義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7日在今嘉義縣新港鄉新港街附近無故遭國府軍開槍擊中背部,同年7月17日傷重死亡。
◎游崑木 15歲 台中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0日夜間在臺中縣豐原鎮自宅遭國府軍逮捕,羅織「叛亂」罪名判處死刑,1949年6月26日槍決。
◎蘇添丁 15歲 台北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日外出行經今臺北市南昌路附近時,無故遭警察槍殺。+F1885
◎周吉成 15歲 台北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臺北市大同區,同年2月28日於事變紛亂中在臺北火車站附近失蹤,迄今生死不明。
◎顏清義 16歲 嘉義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因風聞國府軍即將實施清鄉而外出避難,同年3月18日途經今嘉義縣梅山鄉時無故遭國府軍槍擊後生死不明。
◎陳秀鑾 15歲 嘉義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7日在嘉義縣新港鄉,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陳文堅 16歲 台中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曾參與群眾運動。1952年遭情治人員逮捕,羅織「叛亂」罪名判處死刑,翌年2月3日槍決。
◎陳木來 16歲 台北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就讀臺北市私立開南商業學校,同年3月1日於上學途中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吳月金 16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6日在高雄市鹽埕區自宅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黃藍雄 16歲 高雄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高雄市苓雅區,事變紛亂時於上學途中在高雄火車站附近遇害死亡。
◎張瑞松 16歲 高雄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就讀於高雄工業職業學校,同年3月1日於高雄火車站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黃錦隆 16歲 新竹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2日隨群眾聚集在新竹市府後旭橋附近,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陳顯能 16歲 嘉義市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就讀於嘉義中學初中部。同年3月4日,駐在嘉義中學山仔頂後之國府軍向市區發射迫擊砲,受難者於自宅遭砲擊身亡。
◎張金能 16歲 嘉義縣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今臺南縣從事畜牧業,同年3月17日無故遭國府軍槍殺於新港公墓旁。
...族繁不及備載
梅汝璈
一
南京大屠殺無疑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日軍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殘酷程度在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法西斯暴行中或許僅次於納粹德軍在奧斯威辛對猶太人的大屠殺。
但是奧斯威辛的大屠殺和南京的大屠殺在性質上和方法上都是不盡相同的。
奧斯威辛的屠殺是根據納粹的種族仇視政策和希特勒政府的直接命令有計劃、有系統的屠殺,並且屠殺是用一種方法(毒氣)進行的;而南京大屠殺則係在長官的放任縱容下由日軍不分青紅皂白,隨心所欲地胡幹亂幹的。
其次,在奧斯威辛那個遺臭萬年的“殺人工廠”裡,它是把所有的屠殺對象分批地送入毒氣室用烈性毒氣在幾分或幾秒鐘內殺死的;而南京大屠殺則除了集體屠殺之外,大都是由日軍個別地或成群地隨時實行的,在屠殺之前大都先加以侮辱、虐待、搶劫、毆打、玩弄或姦淫。德軍的屠殺大都是單純的屠殺;而日軍的屠殺則是同強姦、搶劫、放火及其它暴行互相結合的,其屠殺的方法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的,狂虐殘暴的程度是世界歷史上所罕見的。
這種屠殺的高潮在1937年12月13日,日軍攻占南京後晝夜不停地持續了六個星期之久(見遠東國際法庭判處書)。
谷壽夫所率領的第六師團是最早攻陷南京城的日本部隊,它是由中華門進城的。直到12月21日開拔去攻打蕪湖為止,這個師團一直駐紮在中華門一帶(包括雨花台在內)。
這一時期是日軍在南京暴行的最高峰(那時除匿庇於所謂“國際安全區”者外,日軍幾乎見到中國男子便殺;見到中國女子便姦,姦後再殺;見到房屋店鋪便燒;見到金錢財物便搶),而中華門一帶又是殺人最多,暴行最烈的地區所在。因此,谷壽夫對南京大屠殺是負有嚴重責任的,他是“死有餘辜”的。
同谷壽夫第六師團合攻南京城的還有中島第十六師團、牛島第十八師團、末松第一一四師團,共四個師團。這四個師團在佔領初期都駐紮南京,它們的軍官士兵都曾野獸般似地參加了無法無天的暴行。至於中島、牛島和末松三人的下落如何,是在戰爭後期戰死了?日本投降後自殺了?抑或被其它盟國引渡去判處了?我不清楚(他們都不是列名“甲級戰犯”,因而沒有一個是在遠東國際法庭受審的)。
統率這四個師團攻占南京城的是惡名昭彰的松井石根大將。他是當時日本華中方面軍司令官,也是攻打南京的最高統帥。對南京大屠殺事件,他無疑地負有直接的最高的責任。
松井石根,由於他的地位之高和罪責之大,是被列名於日本“甲級戰犯”的一個。他是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受審的28名日本首要戰犯之一。這28名戰犯都是法西斯日本的元兇巨魁,其中四人(東條、廣田、平沼、小磯)曾任日本首相,其餘的亦多曾任陸相、海相、外相,或重要戰區的最高指揮官。這些戰犯大都是屬於大臣、大將一級,長期騎在日本人民頭上的人物。他們對於日本侵略國策的製定和侵略戰爭的罪行是負有重大責任的①。
遠東國際法庭經過兩年半漫漫長夜的審訊(開庭共818次,審訊記錄達48000多頁),在1948年11月4日上午開始舉行宣判庭。那個長達1218頁,打破世界紀錄的判決書便宣讀了8天之久。宣佈各被告的個別刑罰是在11月12日下午(最後一庭)舉行的。對鬆井石根,遠東國際法庭判處的是絞死刑②。
susumu945 wrote:
1947年228大......族繁不及備載(恕刪)
族繁不及備載?繼續啊?
你貼的人數還不到台灣西來庵事件日軍殺人的零頭!
日軍一次就屠殺上百戶台灣人,讓連出來喊冤的遺族都沒有!!
按你前面貼文的邏輯,是不是又要先檢討我們台灣人自己?
阿哈5930 wrote:
以下節錄自維基百科:
1.龜丹林口殺人埔,位於龜丹溪畔茄苳橋旁,地名由來係1915年日軍抵達龜丹時,圍捕10歲以上男子至此,將男子雙手反綁,以武士刀斬首推入坑壕。由於靈異事件頻傳引起地方居民恐慌,於是在附近建萬姓公媽廟。
2.玉井萬人塚,位於玉井國小西北側斜坡,1940年興建玉井國小時,挖出大量骨骸,當地人稱為萬人塚。
3.南化竹頭崎萬人堆,竹頭崎16歲以上男丁遭日警誘至今玉山國小旁空地,以機槍掃射屠殺殆盡,今竹頭崎村民農曆6月28仍有祭祖習俗,係由此事件而來。
4.南化北寮殺人埔,1915年北寮日警將北寮莊男丁抓到派出所關押三日,隨後押至今北寮派出所前橋上,以武士刀將村民斬首,血水染紅溪流,屍首葬於北寮國小後方,又稱萬靈堆。
5.玉井竹圍火燒莊,1915年8月6日,日軍展開屠殺,竹圍遭焚毀三百戶,至今仍有三處建築遭火焚遺跡。
6.左鎮社寮福德宮,1915年日軍於社寮附近香蕉園斬殺7名反抗軍,當地居民收遺骨入祀社寮福德宮,並有抗日烈士牌位。
7.龜丹埔頭仔萬人堆,1915年玉井事件,埔頭仔為日軍主要屠殺區,遭屠殺村民就地掩埋,現已成為一片樹林及小木屋區。
8.左鎮木公莊殺人埔,由於內莊仔莊保正嚴朝陽收留余清芳等人泊宿,木公莊遭到日軍報復性無差別屠殺,男女老少悉數殺死,幼兒則反鎖關押於木公莊三界公廟公厝,放火焚燒,慘不忍睹。
9.左鎮內莊仔莊殺人埔,由於保正嚴朝陽收留余清芳等人泊宿,內莊仔莊遭到日軍報復性無差別屠殺,並將莊內保中宮焚毀,此廟於1931年重建。
10.左鎮崗仔林莊萬人堆,婦孺遭日警關押於公厝放火活活燒死,現為一片檳榔園,已看不出遺跡,男丁遭日軍斬首於雙港溪畔崗仔林萬人堆,現收收埋於岡林萬姓爺祠。
11.左鎮牛埔殺人埔,牛埔莊民由於遭屠莊,靈異事件頻傳,該地幾乎無人居住,屠殺地現為一山神土地小祠。
12.左鎮菜寮老君祠(萬人塚),無辜莊民遭日警抓至菜寮派出所,手穿繩洞集體押至今老君祠後方土坡斬首,今老君祠有碑文記載當時史實。
susumu945 wrote:
1947年228大...(恕刪)
日軍1895年5月28日下午二時在三貂灣登陸後,在占領附近的制高點”三貂嶺”和”鹽寮山”時遇到激烈抵抗,日本全軍集中臺北、新竹一帶鎮壓、掃蕩。山根信成率部由桃園攻到三角湧,沿途燒夷所有的村落「煙火蔽天」;內藤政明大佐率兵掃蕩大嵙崁溪左岸從新莊到鶯歌一帶,「屠殺 敵人三、四百,傷者無算,燒毀家屋一千以上」;松原暖三郎少佐領兵掃蕩大嵙崁溪右岸土城到三峽一帶,「屠殺賊民數百,燒毀家屋數千,三角湧附近方圓數里不 見人影。」(頁90~92)此處之「屠殺」是《警察沿革誌》的原文:「賊を屠ること數百、家を燒夷すこと數千」,並不是筆者杜撰的名詞。其屠殺人數當在兩千人以上。
日軍從臺北打到臺南,沿途都執行燒光、殺光的策略,多半的地區,像三鶯走廊一樣,實施多次報復屠殺(膺懲掃蕩)。當時到底殘殺多少無辜百姓,因為沒有軍服可資辨識,老百姓又恐懼日軍再度報復,死者就地掩埋滅跡,若其死亡數是軍隊的3倍,其數即達2萬4000人以上。
雲林大屠殺發生後,在臺灣的洋人、傳教士陸續投書香港、日本、英國各大報,7月4日即見載於《中國通訊報》(China Mail)和《香港日報》(Hong Kong Daily Press)。7月14日鄧肯的通訊即謂:「日本人正採取殲滅所有臺灣人的策略……臺灣人的收穫破壞、家園燒毀,祖先墳墓挖掘、婦女遭凌辱,憤怒到極點……」(總督府檔案Vooo76/A037之附件)
日本人屠殺臺灣人的幾起較知名事件(部分資料摘錄自「日本武士道揭謎」臺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所長/許介鱗):
桃園三角湧大嵙崁大燒殺:罹難人數約22260人;
嘉義大莆林大屠村:罹難人數約4500上下;
雲林大屠殺:罹難人數約30000餘人上下;
蕭壟大屠殺:罹難人數約有27000人左右;
後藤新平實施全台軍事大掃蕩:官方公布處刑1萬1千餘土匪。
阿公店(岡山)大屠殺:罹難者約11053;
台南西來庵大屠殺 :罹難人數18000;
大平頂事件:屠殺30000人;
後壁林慘案:屠殺3473人;
大平頂事件:屠殺人3萬人;
後壁林慘案:屠殺3473人;以及
基隆大屠殺、鹽水東門事件等等。
剪下貼上 誰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