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305漳泉 wrote:還是沒有帶身分證旁邊的警察會把你抓去派出所?...(恕刪) 依法警察是可以帶你去派出所沒錯,除非是你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或是娶了一個跟邱議瑩一樣的老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oviraptor wrote:你說的是沒錯...(恕刪) 其實是我不會用引言的功能,我要引的是那位朋友po的身分證要隨身攜帶,但是我們這真的很多人出門不帶身分證的。今天來上班我也沒有帶身分證,就一張悠遊卡及新台幣,手機。手機支付我挷定了,是入城要用的,我們這就兩家小七,一家就是你家。那熟到有時忘了帶悠遊k小七還可以先奢帳當然我不是奧客,就是小地方的人情味。花博卡,如果我沒有記錯是有記名的,要填寫資料去公所辦的,如果我記錯也不要怪我,因為我沒有!如果真的是記名卡,我是不知道花博現在有沒有讀卡的pos機,如果有可以便民點,叫家人把身分證拍照line過來,給工作人員看一下,也可以吧?拿別人的身分證進園,有詐欺的刑責!
298305漳泉 wrote:如果真的是記名卡,我是不知道花博現在有沒有讀卡的pos機,如果有可以便民點,叫家人把身分證拍照line過來,給工作人員看一下,也可以吧? 很單純的『不知道花博卡不能用又沒帶身分證』而已,這麼小的事沒必要花這麼大的力氣辯論不停吧!PO 這個問題的人也很無聊。
mhfang wrote:說真的,台中花博與...(恕刪) 恩.因為本來2013年,AIPH委員來勘查的時候就只有后里.也就是說:外埔園區(14.32公頃)、豐原葫蘆墩公園(16.52公頃)都是誰搞出來得就不多說了.下面還有崩潰沒完沒了的說都是古月先生規畫的.鳥居青龍只是延續,不關鳥居先生的事情!明明整鍋好好的廣東粥就是莫名其妙被鳥居先生加了起司番紅花進去變成亂七八糟的玩意啊!
roachc wrote:很單純的『不知道花...(恕刪) 是真的很無聊,那就不要一直引我的言。還有什麼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第七條是要符合第六條,再來延伸第八條,警察可以隨便攔人攔車的嗎?我就說過,你們藍綠互咬,不關我事,別再扯我了,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