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delionJack wrote:
所以你到底是想幹什麼?
你的用意何在?(恕刪)
我覺得 t大就是看不慣彭主播跟韓粉9.2的瞎扯唬爛
而且打地鼠挺有趣的
這批人拿出的證據、邏輯跟推論都站不住腳
都選到脫褲了,還在靠這套自欺欺人的劇本硬撐下去
DandelionJack wrote:
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或是我看到的事情。
沒什麼影射或不影射的問題。
DandelionJack wrote:
然後你的 "考古" 還沒有 "考完" 嗎?
總統府應該給你一張獎狀, 選舉都選完了,你還在研究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問題?
DandelionJack wrote:
最後就是你的證據問題,
大家承認那個叫做證據才叫證據。
如果大家不承認的時候,
那個叫做你的講法。
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嗎?
turtlins wrote:
你那樣子的講法,就叫(恕刪)
DandelionJack wrote:
請問一下,
檢察官或法官算不算"眾人"的一種?
開庭的時候 ,
檢察官或法官不承認那個拿出來的東西或者言詞辯論的內容叫做證據的時候?
照你這個說法?
"不因眾人知曉、承認、接受與否而有所改變的,才叫證據吧。
你連這麼基本的邏輯觀念都沒有,......."
你上面這段內容的效力比檢察官或法官還要有效?
證據其實是一種主客觀互相結合的東西。
只是主觀之中不能有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