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政經學院法律系到底還有多少個沒有博士學位的Professor和博士生supervisor?

DandelionJack wrote:
所以你到底是想幹什麼?

你的用意何在?(恕刪)


我覺得 t大就是看不慣彭主播跟韓粉9.2的瞎扯唬爛

而且打地鼠挺有趣的

這批人拿出的證據、邏輯跟推論都站不住腳

都選到脫褲了,還在靠這套自欺欺人的劇本硬撐下去
TD4 wrote:
我覺得 t大就是看不慣彭主播跟韓粉9.2的瞎扯唬爛

而且打地鼠挺有趣的


正解。

另外容我自己膨風一下,

從吳音寧風波、韓國瑜吹噓北農業績到韓國瑜選上高雄市長、韓國瑜農漁產訂單,

我領悟到一件事:

任由這些人在網路上造謠,

事情最後終會臨到我們自己頭上。

還有,

總是有人想要影射我為什麼一直蹲點在蔡英文學位、論文爭議,

我的原因其實很簡單:

我不像各位那樣多才多藝,

無論什麼上自天文、下至地理、「對未來有意義」的話題,不經仔細查證就能扯上一堆,

我只能講自己有研究、有了解、能分出真偽的話題。

還有,

我不像某人,

可以無緣無故就假借這個議題,莫名其妙影射一個不相干的學者。


深層政府在這裡!「論文草稿」拗成1.5個博士|童溫層

蔡英文聲稱的指導教授Elliott,與黨國如何牽上線?原來一切可以從1941年講起!Elliott曾來台專訪陳水扁,身為學生的蔡英文卻從頭到尾沒現身?原來Elliott根本不是蔡英文的指導教授!?

《總統青春故事館》以美國總統林肯的名言為開篇語──「你可以欺騙一些人於永久,以及所有人於一時,但你不可能欺騙所有人於永久!」

說真童溫層發掘真相是真精彩的.百聞不如一見.

可惜就是它的廣告真的很長有些討厭.假如不奈煩就是快轉帶過
rebata2018 wrote:
蔡英文聲稱的指導教授Elliott,與黨國如何牽上線?原來一切可以從1941年講起!Elliott曾來台專訪陳水扁,身為學生的蔡英文卻從頭到尾沒現身?原來Elliott根本不是蔡英文的指導教授!?


啊?

1941年?

你是說Elliott在1941年來訪問陳水扁?

你是不是哪裡有誤會了啊?

至於那個童溫層,

我記得她曾經聲稱國圖找不到蔡英文的升等著作,

結果不到24小時,國圖馬上就找出館內的蔡英文升等著作給她看。
turtlins wrote:
正解。另外容我自己膨...(恕刪)


請問你是不是覺得不附和你講的話的內容 ...... 就叫做造謠?

是要跟你講幾遍?
林盈達教授很忙碌,沒有空見我。
請問你是看不懂上面這段話嗎?

我幾百年前早就跟這位教授聯絡過了, 寫信到他的信箱以後是沒有回信的。
他沒有時間理我。
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吧?
你滿意了沒有?
DandelionJack wrote:
請問你是不是覺得不附和你講的話的內容 ...... 就叫做造謠?


所謂造謠,

就是明明有證據,卻無視於證據,一直編造一些與證據相反的說法。

DandelionJack wrote:
是要跟你講幾遍?
林盈達教授很忙碌,沒有空見我。
請問你是看不懂上面這段話嗎?

我幾百年前早就跟這位教授聯絡過了, 寫信到他的信箱以後是沒有回信的。
他沒有時間理我。
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吧?
你滿意了沒有?


林盈達教授不理你,

所以你就可以這樣影射?



說實在,

除非你真的想引起當事人注意,

不然幹嘛一直扯著這個話題不放呢?
turtlins wrote:
所謂造謠,就是明明有(恕刪)


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或是我看到的事情。
沒什麼影射或不影射的問題。

然後你的 "考古" 還沒有 "考完" 嗎?
總統府應該給你一張獎狀, 選舉都選完了,你還在研究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問題?

最後就是你的證據問題,
大家承認那個叫做證據才叫證據。
如果大家不承認的時候,
那個叫做你的講法。
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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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Jack wrote:
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或是我看到的事情。
沒什麼影射或不影射的問題。


你那樣子的講法,就叫影射。

DandelionJack wrote:
然後你的 "考古" 還沒有 "考完" 嗎?
總統府應該給你一張獎狀, 選舉都選完了,你還在研究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問題?


現在是要抓去關了嗎?

有規定不能考古嗎?

那你怎麼不去跟彭主播講這些話呢?

你這種選擇性針對,就和你對林盈達教授的影射一樣,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DandelionJack wrote:
最後就是你的證據問題,
大家承認那個叫做證據才叫證據。
如果大家不承認的時候,
那個叫做你的講法。
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嗎?


不因眾人知曉、承認、接受與否而有所改變的,才叫證據吧。

你連這麼基本的邏輯觀念都沒有,

到底是要來吵什麼啊。
turtlins wrote:
你那樣子的講法,就叫(恕刪)



你是筆誤還是寫作太累?
怎麼會寫這種東西出來?



請問一下,

檢察官或法官算不算"眾人"的一種?
開庭的時候 ,
檢察官或法官不承認那個拿出來的東西或者言詞辯論的內容叫做證據的時候?

照你這個說法?

"不因眾人知曉、承認、接受與否而有所改變的,才叫證據吧。

你連這麼基本的邏輯觀念都沒有,......."

你上面這段內容的效力比檢察官或法官還要有效?

證據其實是一種主客觀互相結合的東西。
只是主觀之中不能有偏見。

===== 我是分隔線 =====

你寫來寫去都是你個人的想法吧?

跟眾人的關係不大。
應該算是你的創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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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Jack wrote:
請問一下,

檢察官或法官算不算"眾人"的一種?
開庭的時候 ,
檢察官或法官不承認那個拿出來的東西或者言詞辯論的內容叫做證據的時候?

照你這個說法?

"不因眾人知曉、承認、接受與否而有所改變的,才叫證據吧。

你連這麼基本的邏輯觀念都沒有,......."

你上面這段內容的效力比檢察官或法官還要有效?

證據其實是一種主客觀互相結合的東西。
只是主觀之中不能有偏見。


你可以去請問一下檢察官或法官,

他們是不是因為「眾人接受」才採納為證據。

還「主客觀互相結合」咧。

比方說,

本棟主題:倫敦政經學院法律系到底還有多少個沒有博士學位的Professor和博士生supervisor?

要證明這個問題的答案,

到底是查一查這些教授、博士生supervisor實際上有沒有博士學位,

還是看看這些教授、博士生supervisor的學位能否被「眾人接受」為博士學位呢?

還是看看這些教授、博士生supervisor的學位能否「主客觀互相結合」成博士學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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