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難聽點

消防設施不合格有貼檢查告示但落實力度太低,政府也不想搞這些爛攤子

裡面全都是老弱病殘

強拆

1. 欺負社會弱勢
2. 用納稅人的錢拆私有財產浪費錢

不強拆
1. 結構風險
2. 建築物藏汙納垢不知道多少人在裡面做違法的事情
3. 火拆風險


這種講的都好聽做起來很困難啦

要拆

1. 全台灣霸佔騎樓全部要拆光
2. 頂樓加蓋違法鐵皮屋全要拆光

風險跟上面一模一樣

裡外不是人
aoc987
人民要向政府道歉,別讓政府裡外不是人。
魯空買不起房,汰劣留優,不值得大驚小怪
我是在想,
政府可以蓋更多國民住宅,
但只租不賣,
一次租個30年之類,
且不能再轉租,
30年後就拆掉,
原住戶再去新的國民住宅,
然後看家中人數決定可租多大間,
有小孩者優先可租3房以上之類。
拆除和重建費用可以用30年內收到的租金補貼些回去降低地方政府負擔。
ra1xp
我也覺得這些都是理想,現實是那些大官有數間房子,怎麼可能砸自己腳...
印度人
你要交多少稅金?
R.E wrote:
介入又要被說成強拆、不讓老百姓活了
沒說要強拆啊,而且裡面大多是租屋族吧!
消防有問題,政府應該介入改善
或是蓋公宅,低價出租給弱勢族群
R.E
一樣啊,租屋不租屋自然就有人來操作這種議題,消防有問題介入改善要怎麼改善? 用你的納稅錢補貼弱勢,如果大家有這種共識那就OK,不過補助這種東西裡面一定會有蛀蟲的
chiashin
補助弱勢本就一直存在,本就是共識,有問題嗎?
當然有關係!
主管機關沒發揮公權力。

我曾投資法拍屋,
921後管委會沒錢補足消防設備,
被主管機關罰了數十萬,
並被警告再不處理,
就會找區權人來開刀(欠政府錢,走法拍),
管委會為此召開住戶大會,
大家乖乖拿錢改善設備,
花了近百萬,
少數幾個不甩管委會,
一樣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

棒子在那邊,鄉愿不敢用
不怪政府,怪誰?

bulauye wrote:
這種不幸的事跟政府有甚麼關係?難不成叫政府配房給你?八字不好要認命,期望來世生個好人家
花椒伯
說到重點了,棒子一直都在,只是公務員不敢用,因為議員會來翻桌。
主政者只喜歡放煙火,譁眾取寵
真正的城市治理,卻沒有心思好好治理
路平水溝清是最基本的也做不好

就看高雄市民何時能夠長大,才有機會翻轉
那些說說釘子戶、都更困難、巴拉巴拉一大堆,說政府很難介入的

去看看台南的鐵路東移案

難介入?? 你確定? 當某黨想要拆的時候,誰擋得住?
zzziippp
更不想被住戶拿來當談判的籌碼,看看文林苑事件吧
ra1xp
簡單來說,對付刁民只能使出公權力解決。但這往往會被另一黨拿來做攻擊的材料。台灣就在無止盡的爭鬥中內耗。
digo1971 wrote:
當然有關係!
主管機關沒發揮公權力。

我曾投資法拍屋,
921後管委會沒錢補足消防設備,
被主管機關罰了數十萬,
並被警告再不處理,
就會找區權人來開刀(欠政府錢,走法拍),
管委會為此召開住戶大會,
大家乖乖拿錢改善設備,
花了近百萬,
少數幾個不甩管委會,
一樣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

棒子在那邊,鄉愿不敢用
不怪政府,怪誰?

正解
可是台灣這種爛的選舉制度,選出來的領導者,只注重表面功夫,上行下效,
不願意實事求是的結果,還是會層出不窮。
台鐵出了多少事?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R.E wrote:
講難聽點消防設施不合(恕刪)


基本就這樣
且政府也不可能有足夠的人手去做所有建築物的詳細檢查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conomic wrote:
基本就這樣且政府也不(恕刪)


要根本解決這個問題

就是立法,違建、消防、農地工廠、違占騎樓全部強制拆除強制執行

違法者、不合格者自己出錢拆,不然就罰錢 

不過台灣誰敢得罪老百姓? 基本上這樣搞全台灣差不多得罪光了


不然下次

頂樓加蓋鐵皮屋著火、農地工廠失火無消防設施、騎樓堆砌物影響消防救火行人等

又要出來炮了

台灣人有這等公民素養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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