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難聽點消防設施不合格有貼檢查告示但落實力度太低,政府也不想搞這些爛攤子裡面全都是老弱病殘強拆1. 欺負社會弱勢2. 用納稅人的錢拆私有財產浪費錢不強拆1. 結構風險2. 建築物藏汙納垢不知道多少人在裡面做違法的事情3. 火拆風險這種講的都好聽做起來很困難啦要拆1. 全台灣霸佔騎樓全部要拆光2. 頂樓加蓋違法鐵皮屋全要拆光風險跟上面一模一樣裡外不是人
我是在想,政府可以蓋更多國民住宅,但只租不賣,一次租個30年之類,且不能再轉租,30年後就拆掉,原住戶再去新的國民住宅,然後看家中人數決定可租多大間,有小孩者優先可租3房以上之類。拆除和重建費用可以用30年內收到的租金補貼些回去降低地方政府負擔。
當然有關係!主管機關沒發揮公權力。我曾投資法拍屋,921後管委會沒錢補足消防設備,被主管機關罰了數十萬,並被警告再不處理,就會找區權人來開刀(欠政府錢,走法拍),管委會為此召開住戶大會,大家乖乖拿錢改善設備,花了近百萬,少數幾個不甩管委會,一樣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棒子在那邊,鄉愿不敢用不怪政府,怪誰?bulauye wrote:這種不幸的事跟政府有甚麼關係?難不成叫政府配房給你?八字不好要認命,期望來世生個好人家
digo1971 wrote:當然有關係!主管機關沒發揮公權力。我曾投資法拍屋,921後管委會沒錢補足消防設備,被主管機關罰了數十萬,並被警告再不處理,就會找區權人來開刀(欠政府錢,走法拍),管委會為此召開住戶大會,大家乖乖拿錢改善設備,花了近百萬,少數幾個不甩管委會,一樣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棒子在那邊,鄉愿不敢用不怪政府,怪誰? 正解可是台灣這種爛的選舉制度,選出來的領導者,只注重表面功夫,上行下效,不願意實事求是的結果,還是會層出不窮。台鐵出了多少事?
economic wrote:基本就這樣且政府也不(恕刪) 要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立法,違建、消防、農地工廠、違占騎樓全部強制拆除強制執行違法者、不合格者自己出錢拆,不然就罰錢 不過台灣誰敢得罪老百姓? 基本上這樣搞全台灣差不多得罪光了不然下次頂樓加蓋鐵皮屋著火、農地工廠失火無消防設施、騎樓堆砌物影響消防救火行人等又要出來炮了台灣人有這等公民素養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