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mobile01 被死亡恐嚇了!真的好可怕 ~~(05062022 已經報案)

政治上癮上大家都是告來告去,
如果不告來告去那就不好玩,
沒啥不用太在意,
這只是一個過渡期而已~~
alanhuang543 wrote:
浪費資源



你特地發這個4個字,把版面頂上來,就不浪費資源?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nonennee165 wrote:
原來咬我的是吉娃娃喔(恕刪)


你在自嗨嘛!誰咬你了?

但是你只叫不動!就跟吉娃娃一樣

哈哈
Enter Passcode wrote:
你在自嗨嘛!誰咬你了(恕刪)


我本來也不知道是哪條狗想咬我,
昨天有網友說是條會到處咬叫吉娃娃的瘋狗。
哈哈哈哈。



吉下去
平安、健康最重要
nonennee165 wrote:
我本來也不知道是哪條(恕刪)


你在自表?

只叫不做!
兩個都是網路代號,連結到現實生活,連誰是誰都不知道,所以有極大概率是不起訴處分。
在我的認知,這樣子比較算是浪費司法資源啦!
JOB HO wrote:
兩個都是網路代號,連(恕刪)


一個月都睡不好!已經嚴重影響我的生活了!即使是浪費資源!還是該去做
那年雨不停國
支持您![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JOB HO
1、你認為檢察官會信你都睡不好覺嗎?2、如果你這麼擔心,你還有很長的時間要等,到最終結案最起碼一年。
JOB HO wrote:
兩個都是網路代號,連結到現實生活,連誰是誰都不知道,所以有極大概率是不起訴處分。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除非。。。

站方不願意提供會員個資配合偵調。

註冊會員資料造假。例如是拿外勞用手機門號註冊,俗稱的王八機。

IP 位置在境外。


=================
就一個不是很懂法律的鄉民經過,因此不需要特別引我的言論。
JOB HO
上面有父母恐嚇兒子、恐嚇鄰居的案例,但是這些都是在現實生活中面對面的直接恐嚇,而網路上的網路代號,連名字都不是,連是誰都不知道,所以有極大的可能性,會是不起訴處分。
88young77
所以。。。我們不是當事人就安靜看就好。[微笑]
JOB HO wrote:
01會提供在台灣人員的資料的,如果被告的那一位是台灣人並且居住在台灣,兩、三個月內,應該就會被警察及檢察官傳喚了。
2022-05-17 07:04(恕刪)

JOB大大.
另一樓有個一次告12人.
貼報案單到現在已經300天了.
目前12人只聽說2人去警局喝茶.
不知道依您的見解.這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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