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再不通過的話! 政府有權接管國會!

就是想執政,處心積慮想爛方法,欺騙大眾。
如果大法官人數因政治因素減少至不到三分之一,除非立法院已正式通過上述《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並施行,否則在現行法框架下,剩餘的大法官仍可依程序做出判決。
結論:大法官神聖不可侵犯! 國會造反有權接管!
dgame
我很懷疑你是否看過舊版的憲訴法...
nyko1225
上面是在說我的話 不用跟我那麼認真 我是來啦滴賽的 我就跟那5隻狗一樣胡搞瞎搞
小保羅155 wrote:
結論:大法官神聖不可侵犯! 國會造反有權接管!


有沒有考慮改名叫作大神官 -- 綠色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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