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穿越馬路 重機反應不及撞上摔車

賠吧! 希望那位騎士有高額保險金!

不管誰對誰錯,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就是打110,如果有人受傷就是先打119再來110



要路權?慢慢等吧!
Bryan Factory wrote:
個人認為這件事的重點...(恕刪)

mokey0804 wrote:
我住南投
近年來重機騎士爆增
個人並不反對重機
不過,希望行經鄉下的一般道路時
速度請放慢,不要當作快速道路一樣
呼嘯而過,,,,,,
畢竟,鄉下地方,老人,小孩,狗,比較多
這種速度早晚會,,,,,,,


所以我要說

不是小孩子在亂竄

是你們外地來的重機騎士擾亂人家的生活了你懂嗎

小孩子老人過馬路怕得要死

整天噪音轟炸

都是重機騎士搞出來的,社會的毒瘤,飆車族啦

virage68 wrote:
不管當時情形如何打小孩就是錯,我在現埸的話一定捉那騎士下來打,



Charles007 wrote:
打人就不對(恕刪)

ponjiayulady wrote:
護航的人都請趴在地上

我穿賽車靴從你的背上狠狠踹下去

你看那有多痛

何況是小孩子脆弱的身體

殘忍~

騎重機都騎到沒人性了嗎

還在護航??


到底誰護航?

請點出來?

A爬起一踹
B向前查看??
??向前??(被很多機車遮住)
應該重傷害未遂甚至殺人未遂來偵辦
一個七歲小女孩遭重機撞擊倒地
未查看小女孩傷勢
直接過去狠踢二腳
這已經可以證明其具有重傷故意甚或殺人未必故意(間接故意)
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應該主動偵查
而整個車隊跟在其後
針對攻擊小女孩未積極阻止
也有可能構成不作為重傷害未遂罪或幫助犯
真的是一群畜牲!!!
根本就不想護航

當時的反應最直接了,會有這種舉動就可以看出教養到哪裡了

看新聞是說車隊出遊

最倒霉的就是同行的車隊

被貼上一樣的標籤

kevinkevin28 wrote:
應該沒法逼和,一個是...(恕刪)


意外一樣可以提告傷害,也是會有刑事責任,比較慘的是害死自己小孩,還要被起訴,案例不少喔。

ydd wrote:
當狗在踹吧~

現在應該很後悔沒直接把人撞死,撞死了就沒這麼多麻煩~

這就是 "水準" ,台灣的水準


由這件事我們就可以窺知那些重機騎士的心態

連小孩都踹得下去

可見外地來的重機騎士根本不把當地居民當人

當成狗在踹吧

人都可以當狗踹了,你還會覺得他們會對自己的噪音轟炸居民有啥愧疚嗎?

此一不尊重他人之族群,有啥資格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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