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案協商破局 郝龍斌遺憾

TimSmith wrote:

沒有建商,都更案..你要怎麼做丫??

叫公務員親自來設計?? 你覺得偉大的公務員辦得到嗎??...(恕刪)


奇怪!
都更修法,是為了讓建商倒光光嗎?
違憲建議的修法是加補「正當法律程序」

正當的法律程序,有那麼恐怖?
不就是對正反方都有更明確的流程規範,且發生更高的法律效力而已!

Erichuangtw1980 wrote:
法院依證據判,事實開...(恕刪)

高等行政法院當初裁決,如果公聽會通知書採到達主義的話,「則公聽會之舉辦將曠費時日,而陷整個都市更新程序延宕至不能進行之窘境,顯失立法之原意,故關於公聽會期日及地點之通知,應採發信主義…至於應受通知者實際有無收受該通知在所不問」。(判決書P.13)

高等行政法院裁決,認定都更條例採發信主義!
kf211434 wrote:

現在你知道支持王家者是兩套標準了喔?
就說你回文前都不把文章看完的
...(恕刪)


真可笑!
請問一下,支持建商的是甚麼道德標準?
搞預售還大言不慚的説合法的賣光光勒!

killy_chu wrote:
真可笑!請問一下,支...(恕刪)


本來就是合法賣光.你可以講一下那裡非法嗎
狼0226 wrote:
本來就是合法賣光.你可以講一下那裡非法嗎...(恕刪)


請問是甚麼道德標準?

killy_chu wrote:
奇怪!
都更修法,是為了讓建商倒光光嗎?
違憲建議的修法是加補「正當法律程序」


都更案,每一次要都這樣子惡搞,台灣建商倒光光,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killy_chu wrote:
請問是甚麼道德標準?...(恕刪)


甚麼道德標準.就是合法呀
狼0226 wrote:

甚麼道德標準.就是合法呀...(恕刪)

請問合法的法,有包括憲法嗎?

killy_chu wrote:
請問合法的法,有包括...(恕刪)


你如果想討論都更條例違憲問題請另開大樓

但在文林苑案這個個案上.並無憲法問題.你要繼續鬼打牆嘛
kf211434 wrote:
對,就因為我們自己小...(恕刪)


所以你為什麼要等都更 有能力合建也可以 還是你要更多的容積

王家沒有去抗議 去反對 去陳情嗎 什麼都做了卻是被強拆 王家不能裝死政府建商就可以嗎

如果一開始就拿王家合意條件去說會搞成這樣 而且你說王家預謀? 請問王家除了2億有要過什麼

如果你只會用陰謀論說王家 我也可以說樂揚要用最低代價去奪取王家

還有不動產轉移要不要互相合意 到處都有反對戶難道都是王家影響嗎

如果法律完善良好為什麼會被糾正判違憲 錯誤政策和某住戶的道德瑕疵要怎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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