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awa wrote:
拿汽車來比喻會思考、能判斷、有行為能力、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會不會太離譜了一點?...(恕刪)
我承認以機械來比喻人當然是不恰當
因為運作的機制是不同的
我只是想指出家庭(其實也包括學校與社會)在個人的思考判斷與行為上是有影響力的事實
而當我們在說一個人到了某個年紀、受了某些教育之後,"理應"會有某種能力的時候
這種"理應"的想法似乎就把人給機械化了
所謂20歲的法定年齡也是這種思維
不過這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既言法治一定會有個準則
我是認為父母的責任一定是有的
(當然個人的責任更不容推託)
除非法律有規定
否則如何負責就自行斟酌衡量了
即使提供金錢的彌補也不必以"賠償"視之
因為此非法律上的責任問題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