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慢仔小饅頭~ wrote:
請跟我解釋一下一夫...(恕刪)



生物界裡有不少所謂的"父系社會", 多是一夫多妻, 例如狼群, 海象, 鯨魚,
甚至還有一妻多夫的社會, 例如尖嘴魚,
雖然這些狀況在比例上比所謂的"一夫一妻制"低,
但的確是存在的, 這都是經過生物學家研究出來的.
近親會生出基因有瑕疵的下一代? 那不要生啊, 可以跟同婚一樣用領養的,不是嗎? 只要有愛為什麼不可以?
人畜不可以有愛情? 誰知道狗或貓不願意? 搞不好他們很想阿? 只要有愛為什麼不可以?
說實在我相信台灣很多人對同性戀沒有什麼意見, 但請不要舉著"愛的大旗"硬要別人接受,
我對現在網路上這種"不支持就是笨蛋"的言論很感冒, 您有權利支持, 別人當然有權利反對
沒有什麼誰欠誰的問題 ...



mosfet32 wrote:
自然界有同性相愛的...(恕刪)


你是以為同性戀生出來就會是同性戀
異性戀生出來就會是異性戀嗎?
人類歷史已經幾萬年同性戀依然沒消失
就像動物界的白子壽命短但是依然陸續出現
基因的序列遠比你想的複雜多了

慢仔小饅頭~ wrote:
看到這邊滿滿的歧視...(恕刪)

挺同方起手式就是說對方"歧視",
然後說同性戀是天生、正常的,
動之以情說同性之愛很苦、是弱勢,
領養小孩是做恩情給遺棄小孩的異性戀者,
想扯上教育讓小孩淺移默化,
再批評專法是歧視、要求人權平等要修民法,
並強調修改民法對異性戀者根本無影響,
最後再提個女權運動來神聖化。


同志運動不需要拿女權運動來比擬,
一碼歸一碼。

反倒是同志運動自己在遊行裡與性解放、兒少性行為、從教育淺移默化未成年人做連結,
甚至這些人不只出現在遊行隊伍,
還可以上台宣揚、表演,
當初的女權運動可沒提倡女性性解放、未成年少女性行為、鼓勵或教育從事性工作吧?

同志不是錯,
但該團體不要高攀女權運動好嗎!!

反同的聲音不然全是對的或錯的,
挺同聲因亦然!!

慢仔小饅頭~ wrote:
如你所說婚姻是責任..
對你說同志是殘疾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大家都是異性戀所生的所教育的,
如果認知這條路那麼困難為什麼許多人「走不回」異性戀?
別再用自己的歧視眼光將他人病理化了。(恕刪)

很抱歉 我所謂的殘疾
是 你們心裡心態上的問題
今天你的父母 都無法決定
你要愛男或愛女了
你們可以自己去選擇所愛。

那為何 你們要去決定
一個不懂事嬰孩的未來呢?
這個嬰孩 有選擇嗎?

我祝福 你們可以找到 真愛
但非常 討厭你們去決定 嬰孩的未來

還有 每年中秋,我都訂購庇護工場的月餅
來增送員工 在他們的心靈世界裡
比我們單純可愛 太多了。





慢仔小饅頭~ wrote:
如你所說婚姻是責任...(恕刪)

生人勿近 wrote:
你的社會實例也只有一...(恕刪)

請問當同性合法化後 你家社區有個家庭是同性家庭
請問 社區裡的其他家庭 對他的觀感是如何
被公開後 他們就一定會被以異樣的眼光看待
不要跟我說 法律之前 他們是合法的
但是在道德觀還沒進步到那個階段前 只會讓他們更受歧視
沒公開大家都不知道 公開後 大家都知道了 不受歧視嗎

你是兩個孩子的爸
今天 你會讓你的子女去同性家庭玩嗎

當你的子女被教育成同性婚姻也是成家的選項之一
你可以接受嗎
你的伴侶 忽然覺得 女女家庭比較好 把你休了 你能接受嗎 你無法反駁 因為她的行為受到法律保障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慢仔小饅頭~ wrote:
但是為什麼我們主張全面翻修特別法而不主張立專法
因為我們不想要被特殊化被個別化

這就是問題所在 - 不想要被特殊化被個別化
但問題就是你們就是特殊化啊,你們的性向部份就和一般人不同
這你們還要否認嗎?
但特殊化不代表歧視,不代表不被認同
單純就是你們和一般人性向不一樣這樣而已
卻要把法律規範混在一起有什麼用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硬是要混在一起的法律只會愈改愈亂
所有婚姻相關的夫、妻、父、母的定義都混亂了
所以才需要用特別法去定義 "同性" 的婚姻

你們某方向和一般人一樣,例如工作、讀書、就業之類的
那就適用民法規範
但不相同就是的性向,也就是結婚的定義
你們要的結婚的定義自然和民法中的不同,所以不適用在同志身上
所以用特別法去規範同性的婚姻
讓你們不同於一般人的部份,也就是性向,結婚另外去定義
讓台灣法律中保有異性的婚姻,和同性的結婚,兩種結婚的定義
不是皆大歡喜嗎?
你們族群動員能力那麼強,要做的不是打亂民法中的結婚規定
而是去大力宣導特別法並不是歧視,單純只是規範普通法定義不到的特別的人事物而已
硬要搞民法只會適得其反
讓一般人愈來愈討厭這群想要怎樣就要怎樣的少數人
覺得你們不是想溶入社會中,而是想主導社會動向
少數人硬要強姦多數人的觀念

簡單的說,相同的就民法規範,不同的就特別法規範
不是很正常且合理的嗎?
更何況你們沒權利要求一般人配合你們去修改傳統家庭觀念
所以回到原點,就是你們不承認自己的性向部份是特殊的,不同於一般人的
不要有自卑或自大的心態,只有承認問題點才能解決問題
明明不同卻要裝成一樣的
才是讓爭議無限擴大的原因
當然跟1和0有關聯性
男同志裡就不會有跨性別人士?
女同志裡就不會有跨性別人士?
若同法下,我們怎麼分別?自己說的算?還是有檢查單位?


本身是男生,但他本身自認為是女生,所以上男廁他(她)會有其它問題產生
本身是女生,但她本身自認為是男生,所以上女廁她(他)會有其它問題產生
以廁所理論來說,還是設專法好,如設置身障愛心廁所般的設置同志廁所,我的看法.



生人勿近 wrote:
你的社會實例也只有一...(恕刪)


如果你的女兒~未成年被一個70歲的老頭吃了~你不會氣得告他~那是你有度量~

換作是我一定告他!因為我小孩還小他哪懂事?

但是修法一但過了!連告都沒得告還要拍拍手~說恭喜恭喜~真君子阿~

我是小人~沒肚量~但是不是也該互相諄重~這民法修的有問題!

你ok你有度量~但別人不一定有阿~

那是不是都該互相諄重?


個人支持同性戀~但不支持同性婚姻法!這是兩件事

小葉叔叔 wrote:
來~~近親繁殖容易...(恕刪)


他沒講近親結婚就一定要繁殖阿

也可以比照同性戀要求的~可以結婚跟領養小孩

人權嘛~有愛就可以~欠的終該還給他們

lorenzocoffee wrote:
近親會生出基因有瑕疵的下一代? 那不要生啊, 可以跟同婚一樣用領養的,不是嗎? 只要有愛為什麼不可以?...(恕刪)


你可以接受結婚前先閹掉的話那有何不可?一個屋簷下隨時擦槍走火哪是能用保證的

另外家族常會有上對下的關係
古代不就常有門當戶對的聯姻?
起始點就不平等了婚姻還會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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