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在街頭緊攬一男子手臂?!

這人家老公在旁邊,表示人家老公沒反對,阿哲在牢裡...
945368 wrote:
...(恕刪)
為何要律師才能借你老婆或女友的手來挽?
Lightwave18 wrote:
前提是你要先是律師啊...(恕刪)
b108463 wrote:
為何要律師才能借你...

因為在台灣的律師~
當總統 掌金管會
挽人妻手
真是無所不能 萬萬不能啊

這下阿哲就變名符其實的 憤青還是覺青了

view0828 wrote:
在大陸網上傳開了,...(恕刪)


種種跡象,不言自明





sunshine991223 wrote:
天啊
快一百年了
中國人還搞這套
一點長進都沒有
事實真是不堪
開版的一定很後悔
見獵心喜結果呢

現在這些政治廢材會羞愧嗎?
老實說
一進入中國一定遭嚴密監視
誰會這樣高調偷情?
真是有夠智障的


還是轉台看男男府城之戀好了,至少創作出不少作品來
這裡快蓋到200樓還沒上新聞

杰夫jeff wrote:
這棟大樓婉君真不少,先說不論是否看圖說故事。

姓蕭的說李淨瑜怕''被消失'',婉君就不會懷疑?什麼臂膀這麼堅強?能讓她不被中共國安抓走?(恕刪)


說實在

那種挽手,我是覺得還好

但是蕭先生的解釋

愈描愈黑

非常讓人有想像的空間





在不民主的台灣才有男女通姦這種怪事

人家民主的中國早就沒有這種罪了

這種手拉手就算要搞也根本基本人權

只有台灣人不民主還算犯罪

人家中國和世界各國早就自由自在

不覺得可笑嗎?


kanting wrote:
在不民主的台灣才有男女通姦這種怪事

人家民主的中國早就沒有這種罪了

這種手拉手就算要搞也根本基本人權

只有台灣人不民主還算犯罪

人家中國和世界各國早就自由自在

不覺得可笑嗎?
(恕刪)



你搞錯了,中華民國包含大陸領土喔
dunhilldun5168 wrote:
說實在那種挽手,我是...(恕刪)

正解
估計是為了密閉空間相處預做解釋
sunshine991223 wrote:
天啊快一百年了中國...(恕刪)


事實不就證明他兩這麼高調,超級智障

當然了,相信他兩說法的人比他兩更是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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