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陰謀? 誰摔死李新!(集中討論、不能沉)

這麼多網民和社群做靠山,有甚麼證據就一次丟出來嘛
這樣一點一點的放線索是別有居心
當然沒人想理他阿
(新聞)
珠寶案大逆轉免賠6千萬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前女友郭新政,因處理珠寶店小開沈昊諺詐騙珠寶案,遭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4個月定讞;民事部分,郭新政一審遭判賠6,497萬元,她於是成立「誰摔死了李新」臉書專頁,由資深主播盛竹如錄影片,影射前立委羅淑蕾涉入害死李新,郭女上訴二審後,今(26日)獲逆轉改判免賠,沈男則判賠7,259萬元;仍可上訴

本案是蕓賞公司指控另家珠寶店小開沈昊諺,2013年12月以有客人要購買鑽石珠寶,他可代為銷售為由,向蕓賞公司騙走一批價值2億餘元的鑽石等珠寶,沈昊諺竟將珠寶典當及送給小模凌伊娃,蕓賞公司為了取回珠寶,付錢給當舖及郭新政等人贖回,共損失了1億4,328萬餘元

蕓賞公司指控,這批遭當的珠寶中,有一部分的鑽石的債權則是沈昊諺交給郭新政處理,郭新政也有付出6千萬多萬元,蕓賞公司認為,郭新政擔心自己的債權出狀況,與大展當舖負責人潘仲達共同以詐虛偽質當方式,製造假當票,騙蕓賞公司簽署協議書,由蕓賞公司替沈男償還6,497萬元給郭新政,並再加付500萬元

蕓賞公司認為,沈昊諺應賠償1億4,328萬餘元,其中6,497萬元本息部分,沈昊諺應與郭新政、潘仲達連帶負賠償責任。

刑事部分,沈男遭認定詐騙珠寶,去年5月已被判刑5年4個月定讞,郭新政則是僅遭認為假造當票,遭依偽違文書罪判刑4個月確定,刑事確定判決中,郭新政並未法官被認定向蕓賞公司詐騙。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院判沈男要賠蕓賞公司7,229萬元、郭新政要與潘仲達連帶賠6,479萬元。

民事部分上訴二審後,高院認定,此案刑事部分已認定 郭新政 沒有 涉及詐欺取財,詐欺蕓賞珠寶公司的是 沈昊諺,而且郭新政當時也有付出6,004萬元處理珠寶案,後來當蕓賞公司透過立委羅淑蕾協調,付錢給郭新政取回鑽石。

判決指出,蕓賞公司自認被沈男騙走的鑽石珠寶價值共2億餘元,後來公司付了6千多萬元給郭新政後取回鑽石,法官認為,這並沒有造成蕓賞財產損失,至於郭女出示假造的當票,高院合議庭認定,這與蕓賞被沈男詐騙沒有因果關係,也無法證明郭新政是詐騙案共犯,因此改判郭新政與潘仲達不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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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二審判的比較合理. 冤有頭,債有主.  當初明明是 沈小開個人 去詐騙 蕓賞珠寶 .
事後,郭女在不知情下,代墊了6千多萬, 蕓賞怎麼會 誣賴是 郭女共謀詐騙, 一審竟要郭女 賠償 6497萬. 郭女當然不甘心,會反撲.

當初若不是郭女先代墊 6千多萬 給 第一家 大千當鋪贖回, 這批2億的珠寶可能早就被當鋪拍賣處分掉了.

至於,郭女疑似藉機有從中得利 500萬利息, 這筆帳該不該給,可請法院另行定奪.
我不懂法院怎麼判,我只是覺得,鄉民幫助私人官司,這個私人是有罪在身,前男友還是詐騙犯
說公平正義,其實是為了她的錢吧
典當給當舖是會讓珠寶商不得不花錢贖回自己的珠寶吧!這是非常有可能的,但是竟然是假典當
當舖金主是李新朋友,這點也是匪夷所思

至於她有沒有關心李新,我認為她關心的是自己錢的利益
蕭夫人應該是她自己人,因為無往不利 贏得官司

公平正義所託非人,反正FB的素質就那樣囉!

pqaf wrote:
(新聞)珠寶案大逆...(恕刪)
還有,我認為 常理判斷,郭出錢幫助沈贖珠寶花6000多萬,不太可能不問珠寶的來龍去脈,尤其中間人是詐騙集團林松茂,但是法院將證據,民間講常理判斷
即有可能早知道珠寶是嚴的
鄉民真熱心 幫人賺錢,李新放一邊沒人理
怪不得PTT說喪屍部隊

pqaf wrote:
(新聞)珠寶案大逆...(恕刪)
MoonMan wrote:
典當給當舖是會讓珠寶商不得不花錢贖回自己的珠寶吧!
前後有兩家當鋪, 第一家是大千, 第二家是大展...

沈小開是真的當給 大千,換出6千萬花天酒地, 這時 郭女仍未入局.
大千的當票即將到期, 典當人若不籌錢贖回,就會流當.沈小開又不敢向 蕓賞自首認罪.. 所以 沈小開到處找地下金主借高利貸.才會去找到 金主郭女.

當時,郭女或其他地下金主,若都不願出資6千萬向大千贖回這批2億珠寶,放任給大千流當拍賣. 那蕓賞損失可能更大.

大千是合法正派經營的知名當鋪,不是贓貨商,大千當鋪都敢收受這批珠寶了, 郭女當然也敢收受這批珠寶.

一開始就是大千 把6千萬交給 沈小開的.蕓賞既然要怪罪郭女,怎不連同第一家當鋪 大千,連帶一起告下去.
郭女和第二家大展有假典當,但她沒有詐騙 蕓賞 6千萬的犯行, 假點當偽造文書罪 和 沈小開詐騙案,兩者沒有因果,郭女一開始,也沒有協助 沈小開去向蕓賞詐騙取得這批珠寶.

蕓賞 1億多的損失,應該要去找 沈小開負責. 蕓賞卻想把自己被詐騙的損失,全賴給郭女, 郭女當然不願認賠這 6千萬.

蕓賞就算去告 第一家大千當鋪,大千也不會認虧幫忙買單.

就是因為證據都是假的才需要搞鄉民公審

呵呵
李新的兒子當選議員,如果他老爸真的是被人逼到自殺,他兒子早就提告報仇
就是因為假典當,所以不得不付錢,如果不是當舖,只要確定珠寶還在就好辦,珠寶確定還在郭身上,法律應該有很多做法可以執行保護,但是當舖就難了,基本上二審宣判就是當鄉民三歲小孩吧!

當舖參與製作假典當, 然後當舖沒事還賺不少錢,這不是詐欺,什麼叫詐欺
偉大了台灣,老藍女竟然集結蕭夫人加天然獨宣導公平正義,然後老藍女口袋麥克


pqaf wrote:
前後有兩家當鋪, ...(恕刪)
基本上,問出社會 年紀大一點點的女性同胞
她有堅定愛情,所以為新哥伸張正義嗎?
也許得到的答案是 狗屁

zxcv1230000 wrote:
李新的兒子當選議員...(恕刪)
就算沒有大展當鋪, 郭女也不可能平白損失 6600多萬,把珠寶免費送還給蕓賞.

蕓賞當時怎不報警,向 大展當鋪或郭女 假扣押這批 贓物呢? 就是因為蕓賞背後的委託人已經緊迫盯人追討珠寶了, 蕓賞急得要拿回珠寶,雙方簽下和解書,同意支付 6600多萬 + 額外500萬的利息費用.

這500萬對 交易幾億的珠寶商只是小錢,蕓賞根本就不在意,蕓賞目標 是要把 6600萬 全部轉嫁給 郭女.

蕓賞順利拿到珠寶後,卻毀約,打著如意算盤,想追討回所有 7千多萬,郭女又不是吃素的小白兔,可以讓 蕓賞予取予求.
疑似早就預謀計畫好,珠寶一得手,馬上透過幾個大牌立委,多管齊下,施壓調查局官方力量,介入糾紛.


蕓賞自己跑去和 沈小開做交易,被詐騙了 1億多, 卻想叫 郭女吃虧負擔 6600萬損失?

那以後詐騙集團把 贓款通過 多家銀行錢轉來轉去,詐騙集團不吐錢, 受害者 直接找 經手的銀行追討所有損失 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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