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688 wrote:
1. 一個過去的確就存在的非法現象, 不是陋習是什麼?
2. 讓我們靜下來, 思考一個小故事..
例如A遭竊, 前往報案.
B警接案後, 抓到C小偷, 而A開記者會..
一般而言, 我們會認為是B警抓到C, 而不是A抓到C的, 對不對?
假如C也是警察, 與B同為D警官的部下.
直接是B揭露, 但D對C的依法處理, 當然也可以說是D揭露.
也同時代表D主管的內部運作機制, 仍在正常範圍之內.
如果C是一個數十年慣犯, 卻在D任內被逮捕制止.
那麼相對於D之前的歷任局長, 不是應該受到讚揚嗎?...(恕刪)
你的ABCD邏輯明顯就是官場文化....
誰該表揚不是清清楚楚的....硬要ABCD拉關係拉到女皇該受讚揚
女皇都不敢表揚自己只能震怒撤換國安局長(也就是女皇連你的ABCD邏輯都不懂)
你要是覺得邏輯通順建議你發文給DPP總統府照著你的ABCD邏輯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