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o1971 wrote:
當然有關係!
主管機關沒發揮公權力。
我曾投資法拍屋,
921後管委會沒錢補足消防設備,
被主管機關罰了數十萬,
並被警告再不處理,
就會找區權人來開刀(欠政府錢,走法拍),
管委會為此召開住戶大會,
大家乖乖拿錢改善設備,
花了近百萬,
少數幾個不甩管委會,
一樣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
棒子在那邊,鄉愿不敢用
不怪政府,怪誰?
的確是要找所有權人才有用
悲劇已經發生無法重來,未來如何改善現在還有機會
產權不清難以都更?未來類似的建築一旦都更失敗,應該立即啟動查核機制
既然你不想都更,那所有權人就有義務改善大樓環境,簡而言之就是你不更新就要花錢維護
不維護就是開罰單,罰單不繳就是清查財產扣押法拍,投資客誰不怕
有所有權但弱勢的人,可以由政府評估確認後針對個案補助
至於新建大樓,應該立法強制成立委員會,並要求針對消防等必要的設施成立專門基金
所有權人要定期繳納基金以利於大樓的維護作業,避免未來繼續產生類似的廢墟大樓
個人積分:9876分
文章編號:83254902
個人積分:361分
文章編號:83255717
個人積分:9876分
文章編號:83255718
個人積分:9876分
文章編號:83255779
個人積分:9876分
文章編號:83255929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