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os880 wrote:
三星網路行銷「寫手門...(恕刪)


終於!,最好不要只是記者自HIGH文
chens0935 wrote:
我們的政府總算硬起來,三星手寫門事件公平會下令要查,提告三星寫手門 宏達電評估中

我們的政府總算硬起來嚕~
硬啦~硬啦~硬啦~硬啦~

vivian93 wrote:


痾~~~~
這個受害人指的是"被誹


因不實言論做出錯誤決定而導致損失的都是被害人吧!

-----------------

一個炸彈客跑去把學校炸了,難道只會被告破壞公物,而不會被告殺人罪嗎?

殺人的人說他只是想破壞學校,沒想過要殺人。

難道這種講法就可以免除殺人罪? 好笑

那失去小朋友的家長怎麼辦?

他們也是蒙受損失的一群人。

同理,失去小朋友的消費者,沒有蒙受損失嗎?

寫手們說他們寫不實評測文只是要打倒別的品牌,沒有要騙你買不實的產品。

根本是詐欺好嗎?

消費者同樣也是受害者。

所以,小朋友被拐走的人們,勇敢提告吧!

只要開罰幾個寫手10倍手機的錢

一個人大概20萬吧!

以後這種寫假文騙人的事,發生率應該就會極低了

當然如果被一堆人告,可能會被罰好幾個20萬吧!

寫手們應該要有心理準備!

我認為開罰這種事是必要的,可以藉此告訴社會大眾,做傷天害理,昧著良心的事賺點小錢絕對討不了好!

正好以此扭轉社會風氣。
我還滿期望htc能告死三腥的說,讓他們吃點苦我看了也高興

eros880 wrote:
三星遵循公司網路溝通準則,秉持透明誠信的原則與消費者溝通...很遺憾這次網路事件是因對公司基本準則理解不足所致...(恕刪)

光看這段話就想推卸責任...
想接受果實不想負責又搞極端的民族特性,
好的不學學到人家壞的....
這些在台灣的幫兇彷彿回到像日據所謂的"漢奸",
拿著敵營的好處做著違背良心的事情...道德倫喪。
不要以為躲在網路後面,就查不到。
凡發表必留下痕跡,調mobile 01的資料就可以知道身份,
再佐證是否有買手機,是否有所說的問題,到時別具用心的人,一個都跑不掉。
法律的判決也不是你認爲如何或是說了算,法官會參考各種資料與法庭上的答辯,做出判決。
不要爲了幾塊錢,出賣自己的良心,到時惹上法律的麻煩,後悔不已。

烏鴉2636 wrote:
我今天有看到這則新聞喔
蔣叡勝說:@#$%ooxx...只是三星比較倒楣...@#$%ooxx
蔣叡勝是誰呢?
跟這事件有啥關係?
有請神人解惑


http://zh.wikipedia.org/wiki/Mobile01

Mobile01於2000年草創,由蔣叡勝創立,並與另兩位義務合作站務Peron和Orpheus合作積極經營。蔣大當時於台灣大哥大擔任手機維修工作多年,認為網路社群的發展有機可圖,辭掉原工作後全力經營網站Molbile01在當時的環境中極為少見。
昨天我寫了類似的內容
結果文章馬上就被管妹給刪文了~
台灣的政府真的很軟
這在國外,馬上調查人員就進場搜查了
甚至負責人跟相關的人員都會被羈押
罰錢,2500萬,不痛不癢吧~
現在風聲緊,先潛個水
過陣子在出來就好了~

yeh105 wrote:
如果這件事 發生在韓...(恕刪)
aerlice0122 wrote:

真想了解這事情的來龍去脈

我個人主觀想法

1.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上很主觀的評斷手機,當然主觀就會有好有壞

2.非三星品牌被貶得很差,非常差,那麼這也只是主觀評價,要怎麼告?如何斷定惡意毀謗?台灣政黨互相摸黑至此,我怎好像看選完也是風平浪靜

3.有直接證據說明三星唆使寫手惡搞其他對手嗎?有證據嗎?例如三星主管提供酬勞,唆使部屬惡意抹黑其他對手?這包刮發票、錄音黨或信件回謢、以及成果驗收的文件等,好像在網路上我都沒看到這些。

感覺最後事情應該也是不了了之,這種法律邊緣的辯論,應該是沒有結果

...(恕刪)

至少可以叫***收斂點 別把消費者當儍瓜 以及導正商場競爭 同時讓大家都小心***的行銷奧步
fsfnfz wrote:[本文討論三星手機-Galaxy S4]

三星就寫手門你呢,正義門?
別版相似討論在搬去新聞與時事區
你一直發在手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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