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eriestw wrote:
可是這樣有達成你的目...(恕刪)


是呀,顯然還是不會有效果,所以我還是刪掉了
neomanstein wrote:
對, 你說到重點了, 本來就應該取消對抽菸者課徵菸捐稅,
而且你的論點更奇怪, 愛滋防治稅, 本身就涉及歧視性,
第一個, 愛滋病患是病人, 他們並不是什麼毒蛇猛獸, 這個稅只會刺激人民對愛滋病患的歧視,
第二個, 愛滋病患本身是異性戀同性戀都會感染的疾病, 只對同性戀或異性戀課徵就是歧視
第三個, 稅是越少越好, 我想稅落到政府手中只會進貪官汙吏的口袋, 對愛滋病防治一點用都沒有
...(恕刪)


以生物學/醫學而言.
1.愛滋病的確比毒蛇猛獸更可怕, 因為至今無疫苗,無可根治的確效藥物, 且感染人數還持續升高.
2.男同性戀者及男雙性戀者為愛滋病的高風險族群, 這需要討論嗎? 需要講更明白嗎?
此外,
要是啥稅都沒有! 國家社會也就不用運作了!
kf211434 wrote:
那為何同性戀之間無法結婚呢?

如果現今社會不管是各層次的法律都對於同性戀無異於別人

那為何就為獨同性伴侶的選擇上無法在法律上獲得認同

難道是因為前面提到的"基礎生物學"的原故嗎?...(恕刪)


為何各國現代法律皆規定近親(含直系親屬)不得結婚?
你可以去想想這一層面的問題!

路過!湊個熱鬧

法律上絕對有優生學的考量

所以世界各國都禁止直系幾親等內結婚
fisheriestw wrote:

為何各國法律皆規定近親不得結婚?


過去人們是以優生學的角度下去看,但同性之間也會有相同問題嗎?
pk-king- wrote:
路過!湊個熱鬧

法律上絕對有優生學的考量

所以世界各國都禁止直系幾親等內結婚...(恕刪)


那就帶出一連串的問題與矛盾囉..
優生學的考量是建立在生殖與繁衍子代的基礎上!
有哪國的法律規定結婚一定得生小孩不可?
(先仔細深入想想這一點以各層面切入, 例.法律雖沒寫明或規定(原因當然很多)! 但實際上呢?)

且這"優生學"考量也是有問題的!
首先, 無血緣關係的近親(含直系親屬)能結婚嗎?
還是不行!!!
那這是...????
.....
慢慢來...一次全來大家肯定混亂!.
kf211434 wrote:
過去人們是以優生學的角度下去看,但同性之間也會有相同問題嗎?
...(恕刪)


非也, 非也, 問題沒那麼表淺..
請先看200樓!

fisheriestw wrote:
1.愛滋病的確比毒蛇猛獸更可怕, 因為至今無疫苗,無可根治的確效藥物, 且感染人數還持續升高.
2.男同性戀者及男雙性戀者為愛滋病的高風險族群, 這需要討論嗎? 需要講更明白嗎?


基於這兩點是不是應該讓同性婚應合法化
至少可減少多重性伴侶的發生
因為這是感染人數還持續升高得主因
voyeur wrote:

基於這兩點是不是應該讓同性婚應合法化
至少可減少多重性伴侶的發生
因為這是感染人數還持續升高得主因...(恕刪)


NO.NO. 這是兩碼子事.
要想有正相關(經過嚴謹試驗設計且大規模的試驗)應很難.
原因當然很多...
你再多想一下就知為何了..
(那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此族群染病風險有因此降低嗎? 沒有嘛!)
我有個疑問耶?
若是有人利用伴侶制度來行以下的事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首先一個詐騙集團的人來找獨居老人示好
混熟了以後就利用隨便講的理由來騙老人跟他結為伴侶
那他們也約定了財產共有
然後成功拿到老人財產後就直接行單方解約跑走

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也就不能說他詐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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