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學長請進,如果當天你在現場,你會怎麼做?


留級的米蟲 wrote:
武術並不是單指拳腳功...(恕刪)


所以解決的方式不只一種,是吧!
sean1972 wrote:
所以解決的方式不只一...(恕刪)


你好像沒看懂我的意思
武術包括拳腳功夫、兵器、暗器
用拳腳功夫對付歹徒
用兵器對付歹徒
用暗器對付歹徒
或許你認為這是三種方法
但我認為這全都是用武術對付歹徒

留級的米蟲 wrote:
你好像沒看懂我的意思...(恕刪)


你這樣說我就覺得奇怪了,

防狼噴霧算兵器或是武術?

sean1972 wrote:
你這樣說我就覺得奇怪...(恕刪)


算是暗器啊
進來看熱鬧應該可以吧

別叫我拿退伍令啊

我是陸軍的



說了這麼多種假設的情況

我最希望進屋時看到的是明步小姐

當然前提是老婆沒跟我在一起










3B014 wrote:
進來看熱鬧應該可以吧...(恕刪)


明步小姐
我要使用我修練多年的棍法
俺得看看俺的親戚朋友 哪一個是海陸退伍的
絕對不上門

免得哪天有的意外被打死 
死了 想為自己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還有一堆網友在海陸單方的說詞下 發言支持打死人的海陸
留級的米蟲 wrote:
算是暗器啊...(恕刪)



3B014 wrote:
進來看熱鬧應該可以吧...(恕刪)


有人亂入還不錯,氣氛頓時和緩許多,

我也希望明步洗香香等我啊!~

另外,我認為武器以一般使用的主動性與被動性來區分防禦及攻擊,

所以正常一般認知而言,防狼噴霧作防禦用,所以可販售,但催淚彈可就不同了,他的主動性及殺傷力強很多,攻擊性強許多。

當然,你要將防狼噴霧當成主動性武器也未嘗不可,只是和一般人想法或定義不同罷了,這討論至此,已無意義。

明步小姐,僕來了!!
sean1972 wrote:
文字遊戲玩到這樣也夠悲哀的
總之你是拿不出來?!
那你可以收工了,我就不再回應你了


呵呵! 不不! 應該說找人嘴砲到後面要搞成阿Q式精神法這也著實夠悲哀的了...

樓主您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就別引哥的言了吧... 對吧?


大家請注意!!! 最新阿Q嘴砲準則,西恩樓主已喧賓奪主改成請先出示海陸退伍令才可進來回應歐.


不管您是66/99/登陸/基警/兩棲/誣指部.....等等,請先出示退伍令,
開版樓主是700多梯的,不過哥想大家比700多梯老應該都是沒問題的.

陳邦治幾梯的? 呵呵!
sean1972 wrote:
懶得說了,等你把海陸退伍的退伍令拿出來,我們再來對話,否則就是與命題不符。...(恕刪)



sean1972 wrote:
歐,提醒你一下,還要是海陸“學長”喔,希望你沒有比樓主晚退伍,否則就不符題意了。




這年頭參予討論還要附上退伍令啊梯數太新了就不獻醜,不過大概比樓主早領幾年

這樓討論到現在已經看不出來是在講甚麼...流於文字的辯論不是很有意義

sean1972 wrote:
雖然你整天講邏輯,但也請不要鑽牛角尖,各種謬論我看的也不比你少,也不要認為只要提出其他想法就是反對,我對此事判斷中性,黑色和白色中間還有灰色不是嗎?也因為這種灰色的狀況,這棟樓才會蓋這麼高是吧?

此案的情境你可以在心中模擬上千種狀況來支持你的看法,對我而言毫無意義,因為這最終就是流於各說各話。

我可從來沒說不贊成樓主,屋主當下的判斷也可能是對的,他也有足夠的自信及能力可以制服對方,

但不是每個人都是海陸體格,或者,對方也是海陸的呢?! 網路上的留言一面倒的說為了保護家人要把對方制死才是正解,不管是不是嘴砲,是有多少人能在這種狀況下全身而退? 這種留言多了只怕會造成既定印象,讓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竊賊失風殺人的事情不少見,他們為了竊盜身上就算沒刀子也可能有破窗的鈍器,你能空手入白刃還是隔山打牛?

總結還是一句話:
保護"自己"及"家人"才是優先考慮的事,其次才是與歹徒博命。

其它我就不多說了。...(恕刪)


如果時間能再從來,我相信屋主會選擇讓他直接逃走,沒有人願意無辜背上一條命,尤其是善良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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