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eLight wrote:
有拼錯字修改,注意, 拼錯字的喔! 幾個 ? 連錯同一個字的幾個 ? 手加標點符號不要再拿出來講了
雖然我不懂,手改的標準從「不是打字機重打」降到「連錯同一個字」,再降到「手加標點符號不要再拿出來講了」,這樣到底有什麼意義,不過我覺得你這樣滿好玩的,所以我認真地按照你的標準比較了一下兩本論文:
前面貼文列舉Bello到原書內文頁碼第92頁共有14處塗掉或劃掉手改,不包括另外至少3處原本沒打的用手寫補上,現在再遵照你的標準,扣掉1處漏字手改、2處標點符號手改,剩下11處拼錯字手改的。
為了和蔡英文統一比較,Bello到內文第92頁,加上內文之前的頁數,不包括圖書館後來夾進去的,共有105頁,所以,105頁出現11處拼錯字手改。
蔡英文論文扣掉前面不是原本論文原稿的內容共4頁,從PDF檔頁碼第5頁到第109頁,也是105頁,總共找到15處拼錯字手改,不包括1處標點符號手改。
原本按照「不是用打字機打的都算手改」這種標準,Bello前105頁共有17處手改(14處+3處),而蔡英文前105頁共有16處(15處+1處);
現在按照你的「特製」標準,Bello減為11處,蔡英文減為15處,嗯,蔡英文反而比Bello這本你口中「是在以上九個評鑑標準都達到並公諸於世的博士論文」,多了4處錯字手改。
真是甘拜下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