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繼續扯早市議題,不想吵不代表我認同!只是不想繼續扯爛污~(你可以去調查看看,有多少台灣人會用早市這種講法!)還有,民眾黨不可能跟藍綠兩大黨爭話語權,柯P當初不連署參選沒母雞就已經注定現在這情況。一直靠酸藍酸綠,是拿不到更多政黨票,只是更得罪兩邊的支持者。尤其這場選舉,兩邊拉到最緊繃,如果還是垃圾不分藍綠,但也說不出自己哪裡比較好,那就繼續吧~
A博 wrote:借這個版告知各位,選戰已開跑,再有人提到小英學歷假議題及政府已澄清之,我會截圖告知意圖影響選舉結果,圖檔會整理送小英競辦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今天會搜尋選舉正式登記後新聞區的各位發言,就沒空論時事了這是粗體字 這樣不行喔,等等會有韓粉叫你發誓若是綠網軍出門被車撞
Arcus0827 wrote:要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之罪,需有有二大要件,首先第一要件為:行為目的是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第二要件為: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 韓在仁愛路樓中樓住了超過五年是事實,那間房子不是租的,而是某李姓人士買的也是事實,韓辦也確認事實無誤,既非謠言造假,哪來違法?
Arcus0827 wrote:我還好心貼這個最高法院判例,裡面寫很清楚"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恕刪) 尊重韓陣營的提告權利但...韓吉粉也未免太容易高潮上次韓營因豪宅事件,指控「國家機器」介入當場被《壹週刊》記者狠狠打臉平日能言善道的韓營大將們立刻惦惦落得灰頭土臉的下場,真有趣..這次想要藉機扳回顏面我告訴你....難啦!!《壹週刊》從未指稱韓導夫婦持有大安區房產「散布不實謠言」也就不可能成立韓導敗訴之後又是搬出老梗「國家機器」打壓?
wensky12 wrote:為了讓韓辦確認樓主是不是網軍我把樓主以往的發文連結寄給韓辦參考看看韓辦是否會提告 韓粉就愛拉仇恨,人家韓都只告壹周刊不告鄰居了,知道為什麼嗎?如果告鄰居會引眾怒,那韓還要選嗎?所以告告周刊,項莊舞劍嚇嚇鄰居就夠了
大馬1251 wrote:...................(恕刪)《壹週刊》從未指稱韓導夫婦持有大安區房產「散布不實謠言」也就不可能成立......................................... 影射殺傷力最大,加油哦!!
韓辦人員,最好還是小心點,別輕信韓導夫妻的話已經被他們騙過幾次了?出來護航被打臉韓導夫妻上次認證的房產,包含坪數、買入價 都造假,還跟你們說查不到丟臉丟大了吧?致於韓粉,沒關係啦,韓導夫妻怎麼吹,你們就怎麼護航,才是稱職的好韓粉
A博 wrote:借這個版告知各位,選戰已開跑,再有人提到小英學歷假議題及政府已澄清之,我會截圖告知意圖影響選舉結果,圖檔會整理送小英競辦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今天會搜尋選舉正式登記後新聞區的各位發言,就沒空論時事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