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3591 wrote:
所以您也認同樓主是...(恕刪)
樓主沒有混淆視聽!
我在125的留言不是有說:「樓主說的沒錯」嗎?
不知道我的那些句子使您認為我也認同樓主混淆視聽?
陳大立委在記者會所出示的教育部108年7年19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105740號書函抬頭的密(本件於138年12月31日解密)與蔡英文總統於任教期間升等論文及相關應備的文件案的解密期限完全不一樣!
混淆視聽的是那些說蔡英文總統升等論文解密的時限到138年的人,還有說蔡英文總統升等論文用「絕對機密」保護的人!
這些不是不懂就是別有用心故意混淆視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