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visionceo wrote:原來現在的法院是這樣(恕刪) 法官根據證據裁量,證人的證詞是否具備價值才是重點訴訟有主軸主打證據論點,最能擊退原告的.......就是原告打官司想要有錢就任性行不行?只要你肯花比原本應花的更多也是行有的人就是不想輸官司.......寧可給更多錢讓原告撤訴
finepupil wrote:你錯了,又有韓粉造謠抹黑本權威,不意外 口業哥,少造一點口業!開口閉口就是別人錯了,只會顯得你極度沒自信,只能靠著先否定別人來建立自己的信心,但是這樣是得不到別人對你肯定的。你應該考慮一下看看心理醫生,讓醫生幫你治療一開口就是要否定別人的毛病。
sbx700a wrote:相信不少人已經看到Mobile01...(恕刪) 1450網軍是貶義詞??不然你是要告什麼??法官會判嗎??蔡老闆可是會不高興的喔不過「自誤前程」這幾個字,不曉得能不能告恐嚇小蟑螂哥哥不嫌麻煩的話也許可以幫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