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oan wrote:博杯期待收件的事務官(恕刪) 都說沒事~幹嘛還做這些多餘的?莫非上了庭~怕了?還是傻了?你們越這樣越說明~心虛我一向都知道自己在幹嘛~有幾分勝算這案~罰錢+前科=跑不了~跟我說的一樣~不會傳我所以也沒有誣告的問題~當事人乖乖應訊認罪會輕點矯言辯解~小心會加重罰款或拘役變刑期喔
ppl2012 wrote:這是鄉民的回答~我感(恕刪) 我當然知道這道理。腳踩別人的地盤,都頂著別人的天;不得不低頭。不知情的人以為我空說白話。發發牢騷罷了。這帳號只是代表我網路另一個樣貌。被關閉不上01罷了。至少在中華民國未亡前,我有試圖螳臂擋車過。心中無悔。
wasiwawa wrote:你不用知道喔!就像我問了某樓某人.一直換字眼罵人.一直被刪文.都不會進城一樣!問了....反而被刪喔! 令我訝異的是。。。。我舉報惡意抹黑的文,至少留2天後處理。我是早上7點過後回文。回來無聊上01上線就發現刪文。=============關閉我帳號不就代表此地無銀三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