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 有規定不是都可以撿取的!!


石梯有夢 wrote:
真佩服,那些耐著性...(恕刪)


喔 原來你的論點是 她拿台東縣政府開立的公文 但是木頭卻不是在台東縣撿的

那我想請問 既然這樣那為何警察或林務局官員可以放行 ?

假設妳在台北市撿到漂流木 然後用台東縣政府的公文打通關 ?


davish wrote:
要解釋甚麼?重點是...(恕刪)


公文上是寫 不具市場價值才可以撿

而加工廠老闆昨天還在喊要50萬賣掉這批木頭

請問這批木頭那裡沒有市場價值了 ?

喔 你是不是要解釋 木材行老闆不懂行情 亂開價 ??


公文沒有這樣寫,公文是把可檢的木頭形容為"不具價值",你再回去看一次。
大家時間都有限,希望某些網友理解力能加強點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公文上是寫 不具市場價值才可以撿

davish wrote:
業者沒甚麼大責任,...(恕刪)


你現在不是也指人家是五毛?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喔 原來你的論點是...(恕刪)

所以,你希望台灣回到警察沒證據就可以隨便逮人的那個年代?
石梯有夢 wrote:
真佩服,那些耐著性...(恕刪)



請先搞清楚現在沒有木頭身份證好嗎(按規定要有),用你的例子來說,現在只有家樂福購買證的公文一張。

davish wrote:
公文沒有這樣寫,公...(恕刪)


我就問了阿 這批18/20根 大型的木頭

裡頭有紅檜 杉木 ( 扁柏 )

請問要怎樣才能被認定不具價值阿 ?

矇起眼睛 ? 還是挑戰人民的智商 ?


在跟你講一次:公文沒有說不具價值的木頭才可以檢,希望你這次看懂了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請問要怎樣才能認定不具價值阿 ?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公文上是寫 不具市...(恕刪)


你又懷疑市長講的嗎?

分局長都被拔了你還撿的,是內湖山上砍的!
現在應該趕緊將這幫山老鼠抓起來,要他們說出在內湖那裡砍的,加派員巡邏防止盜砍再度發生。

內湖分局員警也必須加強森林法,認識樹種,智商不高沒關係,後天學習可彌補。

davish wrote:
在跟你講一次:公文...(恕刪)



不浪費時間:有價值的木頭(如大型檜木),是要通報相關機關登記後,才准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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