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遺囑是這樣寫沒錯,但是這遺囑內容違反法律,違反法律的遺囑,還要繼續堅持嗎?(恕刪) 我不認為遺囑有違法, 一堆不懂法的人附和大房的說法實在很可笑.大房的說法==> 二房不能全拿, 因為法律有規定特留份.二房只要把特留份分給大房, 其他拿走就沒事了遺囑的攻防戰只有兩個:1. 遺囑是否真得為張榮發的自由意志,合法程序, 是否為其意願2. 特留份大房現在一定絞盡腦汁要破 (1)....不相信賭一碗牛肉麵囉
不只檯面上的爭產檯面下的爭股暗潮...忽明忽暗,不知何時來把大的今日長榮交易破萬張,有人預測莊家(大房)可能在洗盤中洗盤的目的1.誘使低價買入的中小散戶出局,減輕自己收購的壓力2.持股者的平均成本上升,以利出貨時可順利逃跑3.莊家「高拋低買」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獲利
六藝君子 wrote:二房只要把特留份分給大房, 其他拿走就沒事了 既然沒違法,那上個月二房就該依您的見解這樣辦一辦,二房律師拿著遺產分配同意書去國稅局解凍老董資產,這個月就開始繳稅過戶了,哪有這麼多事情?
Nuke worker wrote:好吧,那法院動作迅速馬上裁定指派第三方獨立公正執行人取代那四位,請問這公正執行人要去哪裡拿到那張大房、二房都蓋章的遺產分配同意書?...(恕刪) 大房如果不簽同意書不就一輩子都拿不到?想也知道不合邏輯,現在應該還在算到底張老有多少遺產,張國煒把特留分扣掉以後大房愛拿不拿是他家的事...頂多拖個3、5年張國煒還是會拿到錢的
千年之夢 wrote:大房如果不簽同意書不就一輩子都拿不到?想也知道不合邏輯...(恕刪) 國稅局辦事情不是看邏輯的,沒有依法拿出雙方蓋章的遺產分配同意書,國稅局就是不會解凍遺產,二房要去哪裡領錢?千年之夢 wrote:頂多拖個3、5年張國煒還是會拿到錢的 為何拖個3、5年二房就會拿到錢? 大房3、5年後就會覺得不合邏輯而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