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1124 wrote:平常是誰站出來為這個社會的病態在擦屁股?難道你家門前有垃圾要找社區的志工媽媽負責嗎?去醫院不看路跌倒要找醫院志工負責嗎? 你家社區的志工媽媽可以進到你家裡對你質問為甚麼不每天倒垃圾?
jill1124 wrote:相關法令的變動,政府,議會都會找民間團體,利益團體協商辯論,動物相關找動保團體,兒少相關找婦幼團體,不會全部都找李遠哲來亂講, 前面不是財說國家社會沒提供資源沒有幫忙?這麼快就自打嘴巴?
jill1124 wrote:陳菊說,今天不是你海軍說道歉就算了,市府還會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哈哈哈哈,國軍甚麼時候歸地方政府管轄了?陳菊說說你就高潮了?請她先把自己轄內的事情搞定再來管別人的事吧。夏天到了登革熱又要爆發了!自己的事情都搞不定,整天出來放話幹嘛?
jill1124 wrote:人的靈堂有人設,動物靈堂沒人設就動保人來設,三歲兒童都能理解的事你沒辦法還真敢講, 人的靈堂也不是甚麼路人可以隨便設的,一般是往生者的家人才可以幫往生者設靈堂,你們是狗的家人嗎?看來三歲兒童應該比你懂得多喔。至少三歲兒童不會去幫不相干的人設靈堂耶。
jill1124 wrote:你搞不懂司法權和行政權嗎?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到底是誰沒搞懂中華民國所謂的權能區分呢?提醒一下,中華民國【台灣】現在還是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及五權分立!!何謂五權???行政,司法,立法,考試,監察稱之五權(所以統稱為五院),三權分立(單指行政,立法及司法)乃是美國的制度,五權憲法乃是國父 孫中山先生參考三權分立而衍伸出的思想,建議這位大大要說之前先了解一下自己的法學基礎,信口開河很容易貽笑大方的阿阿啊!!要講到狗以及軍方,不然會文不對題被刪文,所以:我真替小白感到哀傷及為這位少將感到不值PS:動保法只是法學的其一,中華民國還有一部所謂的六法全書(包含了憲法,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以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車騎車違規開罰這是這一部),勞基法(華航罷工就是它)........等等,法之下還有條例,行政命令....等等,位階是不同的,要走動保這條路建議需詳讀,因為很多的法條都是互相牽連及牽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