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個孩子的爸,我反對同性婚姻

首先,婚姻的定義是什麼?
看清楚,現在我國民法,婚姻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法律保障每個人結婚的權利,
從來就沒有人限制任何人結婚的權利,
同性戀者想要結婚?
可以啊,你可以和一個異性結婚,誰說不行的?

你今天說想要和同性結婚?
很抱歉,對我來說和同性結婚根本不是"結婚",
對我國民法來說也不是"結婚",

所以你們想要修改婚姻的定義,
好,請提出能修改後,對這個社會正面的幫助是什麼?
正面的幫助是否多於負面的影響?
凡事都有效益,今天修改婚姻的定義,效益如何?

文化乃是國家的根本,
國家的根本乃是人民,
今天我們會存在,是因為有"人"的組成,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國家要特別立法保障婚姻?
婚姻家庭對於一個民族來說有多重要?
結過婚的人都知道,婚姻是沒有辦法單靠感覺維繫的,
需要許多的責任,需要特別的經營,才有可能長久的走下去,

然而,從那些訴求同性婚姻的人嘴中,
總是聽到"我"字:
我感覺、我認為、我怎樣怎樣,
出發點總是自己,只在意自己的"感覺",
你有想到這個國家社會了嗎?
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從來就沒有人干涉任何人的戀愛自由,
你/妳喜歡的是男是女,
你要男男,妳要女女,
說實在根本不甘我的事,
我也不想管,

你說基督教一直在針對同性戀者,
但是在以前,什麼時候看過基督徒的人拿著聖經k你了?
今天基督徒是已經被逼到沒有退路了,才出來街頭抗議,
最安份守己的基督徒,你以為這些牧師、神父,
閒閒沒事跑出來跟大家吵架啊?

我想強調,
今天是訴求同婚的人,主動出來踩線,
有所作為的人是你們,
今天是你想要改變原有的制度,
而不是反對同婚的人去主動找你們麻煩,
你們才是該提出有利條件的人才對!
到底這個社會,將婚姻定義為任何雙方都可結婚的時候,
會不會更好?
這是支持同婚者要回答的問題。

所以,我反對修改民法,
訴求以新增專法的方式通過。
已經相當寬容了!

xj04z/ mp6 wrote:
只想問一個問題.如果樓主的小孩之後被你發現是同性戀.樓主會作何反應?


家長對小孩的教育, 都是預防多於治療.

現在當然是做預防的工作.

等到萬一不幸需要治療了, 再去採取治療的手段.

譬如之前網友講的: "開明地接受".


但是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 都以治療手段為理由, 來反駁預防的手段.

因為支持同志婚姻的, 很多都以為同性戀只有天生的, 真是鬼打牆.

hello

何謂"相對正常"?
何謂"愛多愛少"?
先求有再求好吧
閣下不太務實呀

macacafly wrote: 

被遺棄的小孩, 還是需要找到相對正常的家庭. 

愛多愛少, 差異很大.

感覺你過得很夢幻.




好吧,我先承認自己有點恐同,但是我並不歧視同性戀(雖然目前在同性戀團體的定義上我應該是被歸類為歧視)

目前同性團體努力推動兩性價值觀的絕對平等與自由另我感到不安......,我認為異性與同性在本質上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兩性對於「愛情」的定義,簡單來說,目前的同性戀者其實並不容易追求對象,因為社會劃了一條線,讓他只能走在檯面下,這不公平也不正義,但如果缺少了這條線,我覺得許多自然倫常都會受到影響,這就不單單只是同婚的事了,同性戀者如果能在檯面上去爭取異性戀,就會對正常異性戀者產生影響,追根究柢,我還是不認為同性戀應該正常化,它不是一種應該正常化的社會價值,這是我認為應該要分開立專法的原因。

對了,我真的沒有歧視同志,也支持婚姻平權,但如果立專法也算歧視,那我.....也認了⋯⋯



我支持你!!把不正常合理化??這樣對嗎??
歧視就歧視,反對就反對
別拿孩子出來擋
自己孩子如果教不好,怎能怪別人帶壞的
這跟新聞那些被抓嫌犯的父母有啥不同

chunpingyu wrote:
我是四個小孩的爸,我...(恕刪)



以後兩個戀童的男人同謀結為假伴侶然後收養一個小女童

真是為戀童的人打開一扇窗

謝謝民進黨這麼照顧有"正常"癖好的人
原來是一堆不會教小孩的父母在這取暖啊~

chunpingyu wrote:
我是四個小孩的爸,...(恕刪)


1.首先所謂健康又正常的性,如果你無法做到挪威那樣子的性教育就不用提了,而且這與同性戀也無關,早就發生過很多起小學生,國中生男女之間的集體性霸凌,台北縣時期甚至有六七名小男生輪流用原子筆插進一名同班女學生下體的事件,因為他們無法順利勃起,這些事件的統一對外說詞是:只是在鬧著玩而已

2.同性戀比你想像的多,整個自然界都有,我還親眼看過幾隻公狗聚在一起互幹,他們就只有這樣的生理結構,要怪就怪神吧

3.孩子是愛的結晶?兩人相愛的成果?照你的邏輯,那些因為強姦及非自願生下的孩子都應該人道消滅囉,沒有愛,只有慾望 嘛,這社會比你自以為知道的黑暗多了

4.AIDS因為輸血和吸毒而傳染的遠比肛交還多,順便說一下,第一位帶原者是被非洲綠猴抓傷而感染,他是異性戀

5.近親通婚與同性戀毫無瓜葛,這叫假定謬誤,更何況童年一起度過六年以上的孩子因為馬克斯韋特效應很難互相產生性吸引,而離散多年的近親則是會產生遺傳性性吸引,與性別也沒啥關係

6.如何進行安全性肛交?真遇上了,你不知道怎麼做會更慘,就像現在小孩子很多還沒14歲就搞到懷孕一樣,奉勸你如果有需要還是做點功課吧

7.孩子成長過程確實是在在摸索這個世界,而他怎樣認定,怎樣感受這個世界,在他成形並獨立存在這世界後,就是他們自己的責任了,不需要大人把自己塑造的形象強硬套加在他們身上,現在很多孩子,腦袋都還比大人清楚的多了

8.希望你不會因為孩子"不乖"就不要他們了,假愛之名實則為控制欲的行為模式看多了

P.S.本人為異性戀,工作性質算的上特殊,會經手處理某些大多數人不想處理的事,已結婚,兒子一個皮的要命,因為他讓我對生第二個有些卻步

Said wrote:
但如果您的孩子是有同性戀傾向的,
他知道他的父母對同性戀是這樣的態度時,
那他是要一輩子壓抑自己的性向,
也許他可以勉強自己跟個異性結婚,並讓社會多一個不幸福的家庭;
也許有一天父母不在了,他才能夠做回真正的自己;
或是他選擇跟父母決裂;
又或是乾脆結束自己的生命。
這些都是實際發生在社會上的案例。
再者,
您提到肛交、雜交、甚至性解放都不是同性戀的專利,
這些行為在異性戀間不是更多嗎?
否則日本那些A片的內容是拍給誰看的?
況且這些行為跟同性戀婚姻有什麼關係?
開放同性婚姻會引發整個社會都是同性戀、所有人都肛交、雜交....
我看不出來這個邏輯在哪?
您身為4個小孩的家長
卻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只一昧接受網路上錯誤的資訊
這樣要如何教導您的孩子面對外面的世界?


如果他發現小孩是同性戀傾向, 自然可能會"開明的接受"

我反對同志婚姻的原因, 當然是因為這是同性戀的重要灘頭堡.

這個一旦通過, 同性性教育要怎麼反對?

"嘗試"同性戀要怎麼反對?

這不是伴侶盟的唯一一步, 而是第一步而已.

很難想像你怎麼會那麼完全相信同志團體的說法, 難道無法獨立思考將來可能後續發生的效應嗎?

這樣你如何面對多變的世界?

hello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