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cafly wrote:問題就是為何你完全照單全收陳星的說法。而不採納林女跟林家父母的說法? 我已經說過了,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就是說,只有陳星跟女死者才清楚合意還是誘姦。女死者同期還有很多同學,兩人是否畢業後才交往,很容易查証。陳星是白痴才會在這上面撒謊吧,撒這種謊還不如不回應呢。至於林家父母,就算他們沒半句謊話,但他們不是當事人,他們所講都只是自己對女兒這段關係的旁觀者看法,不能代表事實。林家父母的說法既然只是一種旁觀看法,自然沒有採納的道理。你也說過了,55歲vs18歲不合情,林家父母當然更容易抱持這種想法,對於女兒跟老男人的交往,無論女兒的真實意願如何,他們都很可能都看作是老男人的誘姦。你說還有林女的說法?拜託,那是小說耶,誰會採納小說的說法?康熙有個叫韋小寶的好朋友,宋朝有東邪西毒南帝北丐,這些你都採納為事實嗎?
IU妹妹 wrote:問題就是為何你完全...(恕刪) 如果大家是五五波,為何有人要照單全收陳星的說法?有人要照單全收林家的說法?照單全收陳星說法的網友們,你們覺得林家說法不可信,陳星說法全可信的點在那裡?
macacafly wrote:照單全收陳星說法的網友們,你們覺得林家說法不可信,陳星說法全可信的點在那裡? 一個是指控方一個是被控方你認為應該是指控方提出證據證明自己說的是對的?還是被控方提出證據證明自己說的是對的?
makeinhk wrote:我已經說過了,戀愛是...女死者同期還有很多同學,兩人是否畢業後才交往,很容易查証。陳星是白痴才會在這上面撒謊吧,撒這種謊還不如不回應呢。(恕刪) 沒辦法啊,只有把時間關鍵點設在這幾個時間,當事人才能完美逃脫道德跟法律的所有質疑。一但時間點不設在這裡,怎麼樣,他的補教生涯都可能中斷,與其自己講出來自斷,不如講出來,等真的有事證再改口也不遲。
makeinhk wrote:但現在就是還沒有事證...(恕刪) 事情的發展終於開始有趣起來,原告被告都沒有決定性證據的情況下,整起案件的攻防變成臆想與猜想的交鋒,一般來說檢察官碰到這種案件也只能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辦理了,後續發展得要看林父母的回應才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