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蛋機勒,為什麼有很多韓粉把公文抬頭的密等當做是蔡總統解密時限啊?

台南阿翰 wrote:
你之前把股市高漲歸咎(恕刪)


去旁邊玩沙
freedomhome wrote:
去旁邊玩沙

噗哧,笑死人了,難怪能在M01惹得大家啼笑皆非~
freedomhome wrote:

請教你

這文依照哪一條法律<密>30年?

且若密的是30年
為何發文日是108年7月19日
解密是138年12月31日?

有處理公文經驗
談吐也理性
想必是公務人員了
那就請來為大家說明
感謝


我談吐沒理性,

不過,

在ysan兄有空理你之前,

我先來串場跑個龍套。

我也請教你:

陳學聖這公文依照哪一條法律訂定密等、解密條件,解密時間為何是12月31日,

和蔡英文的論文、學位、教師資格審定、升等著作,有何關係?

這公文要密幾年,

那只和陳學聖何時能公開這份公文本文內容有關啊,

只和陳學聖這樣公開公文是不是違法有關啊,

和蔡英文的論文、學位、教師資格審定、升等著作,

八竿子打不著啊。
freedomhome wrote:



請教你

這...(恕刪)

法務部93年8月9日法政字第0930027044號函示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e&id=I00100%2C法政%2C0930027044%2C20040809

法務部廉政署網站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保密期限如何訂定?其保密期限可否高於國家機密之核定期限(十年)?應否設限?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738/6740/66205/post

公務機密維護法規適用疑義釋例彙整表

https://www.aac.moj.gov.tw/media/166313/91714237399.doc?mediaDL=true
ysan wrote:
法務部93年8月9日(恕刪)


你這樣的回文
只表示<是這樣>
而沒有表示<為什麼是這樣>

那就事實而言
你講不出來<為什麼是這樣>很合理

因為政府也沒有對這張文<為什麼要密30年>
作出解釋
所以你自然無法代替政府做出解釋

這就是我說的
人品決定一切

蔡英文在人民質疑的事情上
選擇不講清楚
那早晚
紙是包不住火的
freedomhome wrote:
蔡英文在人民質疑的事情上
選擇不講清楚
那早晚
紙是包不住火的

講了你也聽不懂或不承認阿,現在這樓不就是這副模樣嗎?
freedomhome wrote:


你這樣的回文
只...(恕刪)

一般公務機密核定如法務部函釋所述因各政府機關或個人權益應 行保密之事項,種類繁多,且散見於各種法規中,復以 契約或行政事務經緯萬端、錯綜複雜,恐難明定最高保 密期限。
保密核定及期限定訂權限核定機關,保密期限從幾天到永久都有,收文者只能依來文處理,或主動檢討需變更機密等級或已無保密必要時,建議原核定機關依規定辦理變更機密等級或解密,實際原因只有機密核定機關相關承辦人員才了解。旨揭公文右上方有承辦人的姓名、連絡方式可以詢問承辦人。

實際上這份公文的保密期限與所有專科以上所有教師(含蔡英文總統)的教師個人資料、教育部與學校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完全無關!而所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目前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持續保密中。
ysan wrote:
實際上這份公文的保密期限與所有專科以上所有教師(含蔡英文總統)的教師個人資料、教育部與學校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完全無關!而所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目前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持續保密中。


對啦,

就是這樣啊,

他只是因為「升等著作並無保密」這個問題真正關鍵辯不過,

就轉移焦點瞎扯啊,

到最後就說「你無法解釋為什麼公文要保密三十年」,

然後就無限回推、上綱上線,

混水摸魚賴成「你們無法解釋為什麼升等著作要保密三十年」啦。
freedomhome wrote:
你這樣的回文只表示而(恕刪)


政府公開了這麼多公文與書面證據,你還能在那邊嘴選擇不講清楚,根本就是無視證據,擺明就是來抹黑的
自己的論文自己最清楚!
只要邀請各方質疑者,親自針對質疑處公開說明
就一次就好了....
就不用耗費這麼多人力與心力為她辯解
為什麼就是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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