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home wrote:好請教你這文依照哪一條法律<密>30年?且若密的是30年為何發文日是108年7月19日解密是138年12月31日?有處理公文經驗談吐也理性想必是公務人員了那就請來為大家說明感謝 我談吐沒理性,不過,在ysan兄有空理你之前,我先來串場跑個龍套。我也請教你:陳學聖這公文依照哪一條法律訂定密等、解密條件,解密時間為何是12月31日,和蔡英文的論文、學位、教師資格審定、升等著作,有何關係?這公文要密幾年,那只和陳學聖何時能公開這份公文本文內容有關啊,只和陳學聖這樣公開公文是不是違法有關啊,和蔡英文的論文、學位、教師資格審定、升等著作,八竿子打不著啊。
freedomhome wrote:好請教你這...(恕刪) 法務部93年8月9日法政字第0930027044號函示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e&id=I00100%2C法政%2C0930027044%2C20040809法務部廉政署網站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保密期限如何訂定?其保密期限可否高於國家機密之核定期限(十年)?應否設限?https://www.aac.moj.gov.tw/6398/6738/6740/66205/post公務機密維護法規適用疑義釋例彙整表https://www.aac.moj.gov.tw/media/166313/91714237399.doc?mediaDL=true
ysan wrote:法務部93年8月9日(恕刪) 你這樣的回文只表示<是這樣>而沒有表示<為什麼是這樣>那就事實而言你講不出來<為什麼是這樣>很合理因為政府也沒有對這張文<為什麼要密30年>作出解釋所以你自然無法代替政府做出解釋這就是我說的人品決定一切蔡英文在人民質疑的事情上選擇不講清楚那早晚紙是包不住火的
freedomhome wrote:你這樣的回文只...(恕刪) 一般公務機密核定如法務部函釋所述因各政府機關或個人權益應 行保密之事項,種類繁多,且散見於各種法規中,復以 契約或行政事務經緯萬端、錯綜複雜,恐難明定最高保 密期限。保密核定及期限定訂權限核定機關,保密期限從幾天到永久都有,收文者只能依來文處理,或主動檢討需變更機密等級或已無保密必要時,建議原核定機關依規定辦理變更機密等級或解密,實際原因只有機密核定機關相關承辦人員才了解。旨揭公文右上方有承辦人的姓名、連絡方式可以詢問承辦人。實際上這份公文的保密期限與所有專科以上所有教師(含蔡英文總統)的教師個人資料、教育部與學校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完全無關!而所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目前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持續保密中。
ysan wrote:實際上這份公文的保密期限與所有專科以上所有教師(含蔡英文總統)的教師個人資料、教育部與學校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完全無關!而所有教師審查案件相關資料目前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持續保密中。 對啦,就是這樣啊,他只是因為「升等著作並無保密」這個問題真正關鍵辯不過,就轉移焦點瞎扯啊,到最後就說「你無法解釋為什麼公文要保密三十年」,然後就無限回推、上綱上線,混水摸魚賴成「你們無法解釋為什麼升等著作要保密三十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