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假新聞 獨家/竟討商業機密!中國要求填「鳳梨酥配比」 佳德糕餅:寧放棄補件

方偉 wrote:
樓主,你確定中國對台灣的要求跟日本一樣嗎?

還是你這棟樓也是假的?
方偉 wrote:
痾,不用證據就能蓋樓喔?還不能讓人質疑欸?
看您對於樓主的質疑字字鏗鏘有力,甚至嚴詞質疑樓主的發文造假!
想說您手中必然握有明確證據,能夠證明"中國對台灣的要求跟日本不一樣"。

為了讓大家知道中國是如何用兩面手法霸道欺凌台灣,小弟才請您公布證據。





如今看來,是小弟期待太高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VincentLu1021
看來你也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中國對台灣的要求跟日本的一樣"?
iijima_ai wrote:
看您對於樓主的質疑字...(恕刪)


咦,反而在檢討提出問題的人欸,到底有多少衛兵阿?
VincentLu1021
提出問題的人沒有提出證據,還是用猜的?還是想當然耳??
政府監督食安,才是對的。
食品添加物及成分,攸關消費者健康,
拒絕吃成分不明食品,
建議常食用原形食物。
爛政府瀆職不監督廠商添加物及成分,那民眾洗腎很多的話,能不能請求國賠?
VincentLu1021
有證據就能要求廠商賠償, 請問證據呢?
方偉 wrote:
咦,反而在檢討提出問題的人欸,到底有多少衛兵阿?



2022/12/10 04:58:58
聯合報 記者雷光涵/台北即時報導

我國水產品遭中國大陸海關禁止輸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陸方要求食品業者要先向陸方註冊是行政貿易障礙,不符合WTO(世界貿易組織)裡規範。不過根據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去年5月新聞稿,陸方2019年11月26日公告徵詢意見,2020年11月經由WTO辦公室向各會員國通報新制。

JETRO新聞稿說在徵詢意見的階段,日本政府便提出意見書,認為登錄業者涵蓋所有食品業者不合理,應限縮回原有規定的5類。2020年11月陸方透過WTO發TBT通報,公布2022年將實施新制度草案。草案將所有食品改為「18類食品」,最終版本也是18類食品。

TBT通報指的是一旦有會員認為通報文書涉及的技術法規內容,可能影響自己國家與通報國家的出口貿易,可在規定時限內聯繫,對草案提出意見。這個制度是讓其他WTO成員了解變化,採取必要措施以適應改變的規定,以確保國際貿易順利發展。


大陸是在2019年11月26日就公告徵詢意見、2020年11月經由 WTO 向會員國通報實施,大陸海關總署於2021年4月發佈「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並開始接受註冊申請。

根據來源於此...

基於“誰主張,誰舉證”之原則,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所以請問你..你懷疑的原因是為何?請你舉證??還是你高興隨口說說就是了?

還是你只出一張嘴光打嘴砲????
warrenwang111 wrote:
2022/12/10...(恕刪)


好笑欸,樓主提出主張,我要求提供證據,反而被人質疑?

還真是標準黨法欸。

這棟樓有人不打嘴炮嗎?
VincentLu1021
你支持樓主, 但誰都沒有提證據, 所以你們說的一定是對的?? 證據呢?
maxboss wrote:
昨天新聞說外國是用線上註冊
有註明非必填

結果台灣是紙本作業
沒有標示
導致自動擴大解讀
變成必填

這是誰的問題????




業者也喊冤,當時衛福部請業者提共的統包資料非常的簡略不完善(只有公司名、統一編號、地址、廠登等資料),而由我們自己申請的基本都有要求(產品名稱、生產工藝流程、成分表、工廠面積、員工人數)其實這些資料歐美澳洲也是都有要求。

業者說明,「在去年底的時候,基本上資料都還是許可進口的,大概到2022年上半年就有要求相關的補件,有給我們業者緩衝到8月份,但是這其中並不是我們業者不想補件,而是衛福部食藥署真的做得很爛,一問三不知,光以鳳梨酥來說,我們依據對岸提出要求的文件HACCP,這個資料我公司出口至美國、澳洲、汶萊也是都有要求提供,我司品保部門整理了一整份幾百頁的資料後,衛福部卻要求我們給紙本,不得用電子版本。然後,整份文件寄過去後,到了要截止日的時候衛福部又整份寄回,說鳳梨酥不需要提供這整份文件。這該業者當下相當懷疑,明明包餡麵食鳳梨酥就是大陸有提出的特別點名的品項,怎麼會不需要?

更讓業者憤怒和不解的是,在對衛福部的專員提出任何的疑問時,不是說他們的長官不了解,就是長官不懂。該業者只好在電話中提出,「如果你長官(食藥署的長官)不懂,我可以跟她講電話跟她解釋」,不料,承辦人員直接回說「長官很忙沒空」,等到註冊編號都被鎖住後,還來電詢問我們業者知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鎖號,反正食藥署跟對岸就是完全沒也溝通管道,也只是來電詢問我們業者還有沒有補件的意願,我電話回覆說:「你們都不知道我們被鎖的原因,連我該補甚麼件都不知道,那我要怎麼補?」


衛福部的問題.
https://tw.news.yahoo.com/%E9%A3%9F%E8%97%A5%E7%BD%B2%E6%8A%8A%E5%A4%A7%E5%AE%B6%E7%95%B6%E7%99%BD%E7%99%A1%E5%9C%A8%E9%A8%99-%E9%AB%98%E9%9B%84%E9%A3%9F%E5%93%81%E5%BB%A0%E7%88%86%E5%85%A7%E5%B9%95-%E7%B6%A0%E5%AA%92%E8%AA%AA%E6%B3%95%E7%8B%97%E5%B1%81%E4%B8%8D%E9%80%9A-053230163.html
方偉 wrote:
好笑欸,樓主提出主張...(恕刪)


不是主張有不一樣的一方負擔舉證責嗎?
VincentLu1021
沒看過原始文件而主張一樣的不用證據?
lovejerry999 wrote:
不是主張有不一樣的一方負擔舉證責嗎?



何苦對牛彈琴呢

VincentLu1021
主張一樣的有沒有證據??
lovejerry999 wrote:
不是主張有不一樣的一...(恕刪)


原來如此,那我也來蓋一棟01假新聞,日本與台灣送審資料不一樣的樓,各位質疑我的時候,都要先出示證據嗎?

先講先贏?
Shuuta
[笑到噴淚][0分][這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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