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gwang wrote:
就是有人搞不懂依法行...(恕刪)
惡法亦法,依法行政


阿彌陀佛。
我們應該拆的是二二八公園,該給食品管制條例生效前的惡質廠商一個合理賠償。
您才是理性公民,依法行政。
阿彌陀佛。
法總與時並進,何時成為聖典?
現在囉。
因為咱們要的是溫和理性公正,受啟蒙(特定結構教育下)的社會。

話說回來,
30年前的理性和現今又有所不同

30年前的濫情也和現今又有所不同
G-PLUS wrote:
建商為了利潤硬是把王家劃入都更範圍...(恕刪)
Cakosama wrote:
王家不是袋地嗎?
房地產版的人說一定要被劃入
要想不被畫入就要買下隔壁的地
詳情請看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