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lu789 wrote:如果要引申為台電工作有高危險性所以薪資福利制度需要高水準也OK,但先要做到兩件事:1.在台灣從事同樣高危險工作的人(建築工人,漁民...)薪資待遇如何?台電是否該貼近人家的薪資待遇?2.在台電薪資超過9萬又沒從事同樣高危險工作的人是否該大幅減薪? 如果去修電線電纜,跟建築工人領一樣多,那我當然要去當建築工人...
richardlu789 wrote:1.在台灣從事同樣高危險工作的人(建築工人,漁民...)薪資待遇如何?台電是否該貼近人家的薪資待遇?2.在台電薪資超過9萬又沒從事同樣高危險工作的人是否該大幅減薪? 回您第一點:如果我們是共產國家,應該沒問題,不過台電工作與您所舉例子不大一樣,但我知道您只是就"危險"論述,所以我可以了解你的想法,再說,真正有功夫的建築工人和漁民可不見得賺得比這幾位少...回第二點:這點我就不太了解,是基於甚麼原因要砍員工薪水?我並沒有表示過因為工作危險所以可以領高薪的觀點喔!我只說這些基層並沒有對不起他們所領的薪水,但如果您還是覺得台電員工也不配領這些薪水,可以提出討論,至於應該怎麼砍?還要向您請教....
jannowu wrote:f大 我很認同耶~所以核4 該不該繼續蓋?...(恕刪) 應該沒有台電的資深高手認為核四是容易處理的.壯士斷腕,認賠出場(到底是誰要買單就是個大問題)應可能會較好..但台電上面的層峰應是不會同意的..因為不管是台電或經濟部或其他單位買單都造成現任政府各方面一次性的重大衝擊且事實既成,似乎又沒可明顯降低損失的解決方案.使核四演變成現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