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會有些變化. 有些人用很寬鬆的態度去面對恐懼的未知, 有些人卻傾向用比較
嚴格的角度來看待. 愛滋病, 癌症, 手機電磁波, 核能...都算是類似議題. 個
人以為, 只要不涉及歧視之意, 大可一笑置之, 實在不需要每個人都變成當代的
專家.
Black Balloon wrote:
各位對愛滋的瞭解是什麼?
TimSmith wrote:
最大的曲解應該是我們中華民國的捐血中心,
每個人要捐血前,都會被裡面的"同性戀條款"再次誤以為,
gatewaya wrote:
轟趴的主持人通常會嚴格挑選前來參加者的身材、面孔,「太醜、太胖的都不准進入,最受歡迎的是充滿肌肉的猛男(恕刪)
TfhC wrote:
● 英國(不包括北愛爾蘭)、日本、澳洲:男同志在1年內有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不得捐血。
● 加拿大:5年內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不得捐血。
● 義大利、墨西哥、波蘭、葡萄牙、俄國、西班牙:沒有針對同性戀者1年內和同性發生性行為不得捐血的禁令,但是有更嚴格的檢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