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性侵殺人皆無罪的天堂

yoshi12878 wrote:
沒有證據就想定別人的...(恕刪)

閣下所言甚是
實為人才一枚
在01嘴炮實在太可惜了
何不考慮考個律師執照呢?
林益世之流的應該會很喜歡聘用你
一句沒直接證據就可以讓罪犯們光明正大脫罪了
奇怪
血跡為什麼就不會出現在我家你家小明家的地板
就偏偏剛好出現在嫌犯家?
嫌犯之所以變成嫌犯是什麼原因?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TimSmith wrote:
李錩鈺博士所寫的書裡就有提到一個案例,丈夫用碎木機把妻子切成細細的碎片,...(恕刪)


我有看過那本書
李錩鈺博士還用絞木機絞豬屍測試
hbo還拍成電視Perfect Crime
http://www.imdb.com/title/tt0119882/plotsummary?ref_=tt_ov_pl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閣下所言甚是實為人才...(恕刪)


照你這樣講
那改天那個殺人犯逃亡受傷路過你家
流下血跡,那家裡全部的人的就要全部被當
嫌犯抓起來判刑嗎?

如果每個刑警都像你們這樣單向性思考,只要一看到一些蛛絲馬跡
就不分青紅皂白把相關人證全抓起來判刑,不會去排除相關無關的人員
那全國所有民眾大概有十條命也不夠用
最近的幾個案件,我發現一個共通的特徵...
檢察官拼命扮黑臉...法官拼命扮白臉... 給誰看?? 2千3百萬傻子...

noelle wrote:
牡丹裸屍案 一審5嫌...(恕刪)


現在的法官都活像是被告的辯護律師
在檢察官的起訴文中找問題
想盡辦法讓罪犯無罪開釋



yoshi12878 wrote:
沒有證據就想定別人的罪
你可能比較適合活在清朝
只要縣官覺得誰有罪,就可以隨便抓幾個人當替死鬼


+1000

臺灣人的理盲濫情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玩球囉~~~

hotscalefly wrote:
最近的幾個案件,我發現一個共通的特徵...
檢察官拼命扮黑臉...法官拼命扮白臉... 給誰看?? 2千3百萬傻子...


我覺得是....

檢察官隨便弄弄就提告,然後刑期能求處多重就多重
以求最大限度的滿足民粹情感,成為司法英雄

而倒楣的法官遇到這些通篇鬼扯胡亂求刑的起訴書
按法律忠實判案,就成了侏羅紀來的恐龍法官
玩球囉~~~
法治國
法律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說真的
鄉民的情感
對法律來說
不是很重要
laovvye wrote:
說真的
鄉民的情感
對法律來說
不是很重要...(恕刪)


今天臺灣法官已經屈服於鄉民情感,自請評議了
所以臺灣是標準的人治國家,無誤
鄉民的情感才是首要啦....
玩球囉~~~
怎都沒有人討論那三個美國女人被綁架性侵的新聞??
這在台灣的話...那三兄弟很可能會無罪喔...
理由喔?什麼當事女子前後供述不一啦..或者當事女子無法具體描述被告的強暴脅迫強制行為啦.
甚至當事女子幫被告產下數子.有共同生活之事實...哪算強姦?是和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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