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shi12878 wrote:沒有證據就想定別人的...(恕刪) 閣下所言甚是實為人才一枚在01嘴炮實在太可惜了何不考慮考個律師執照呢?林益世之流的應該會很喜歡聘用你一句沒直接證據就可以讓罪犯們光明正大脫罪了奇怪血跡為什麼就不會出現在我家你家小明家的地板就偏偏剛好出現在嫌犯家?嫌犯之所以變成嫌犯是什麼原因?
TimSmith wrote:李錩鈺博士所寫的書裡就有提到一個案例,丈夫用碎木機把妻子切成細細的碎片,...(恕刪) 我有看過那本書李錩鈺博士還用絞木機絞豬屍測試hbo還拍成電視Perfect Crimehttp://www.imdb.com/title/tt0119882/plotsummary?ref_=tt_ov_pl
noelle wrote:閣下所言甚是實為人才...(恕刪) 照你這樣講那改天那個殺人犯逃亡受傷路過你家流下血跡,那家裡全部的人的就要全部被當嫌犯抓起來判刑嗎?如果每個刑警都像你們這樣單向性思考,只要一看到一些蛛絲馬跡就不分青紅皂白把相關人證全抓起來判刑,不會去排除相關無關的人員那全國所有民眾大概有十條命也不夠用
hotscalefly wrote:最近的幾個案件,我發現一個共通的特徵...檢察官拼命扮黑臉...法官拼命扮白臉... 給誰看?? 2千3百萬傻子... 我覺得是....檢察官隨便弄弄就提告,然後刑期能求處多重就多重以求最大限度的滿足民粹情感,成為司法英雄而倒楣的法官遇到這些通篇鬼扯胡亂求刑的起訴書按法律忠實判案,就成了侏羅紀來的恐龍法官
怎都沒有人討論那三個美國女人被綁架性侵的新聞??這在台灣的話...那三兄弟很可能會無罪喔...理由喔?什麼當事女子前後供述不一啦..或者當事女子無法具體描述被告的強暴脅迫強制行為啦.甚至當事女子幫被告產下數子.有共同生活之事實...哪算強姦?是和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