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1icitas wrote:
只有欠錢不還賴帳是對...(恕刪)
你這種思維跟台北市欠了2千多億的健保費不還是一樣的~但不能套用在這主題上
ace52950 wrote:
東講西講
我相信那些...(恕刪)
惡性倒閉~~合約變廢紙..這樣你懂嗎?
)
laovvye wrote:
我蠻支持社會運動的
不過這此案算賴賬行為
1.
如果真是代位
那為何大部分的人都還了錢
只剩少部分不想還
2.
如果站的住腳
為何不敢訴諸訴訟
不是有所謂"白皮書"之證據
3.
此例一開
以後欠錢
都去臥軌????
都出門抗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