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的錢是太多沒處花了嗎?補助歌手是合理的,但是好歹補助「叫好不叫座」的歌手,或是劇團什麼的。台灣有很多的劇團都活的不太好,不是有傳出某個知名的劇團面臨解散嗎?(那個劇團我忘了,好像是打太鼓還是什麼的?)
continuum wrote:就別太在意了.......(恕刪) +1當個夢想家把兩億給燒掉都沒人擋得下來,那花個350萬聽個「T歐歐」又何需太過苛求?問題不是出在陳妍希,是在挑選及審核的機制及官員。
給一些需要保護的文化活動幾萬元,給當紅藝人一出手就幾百萬,未免差太多而且只有單一案子..這350萬,是文化扶植團隊,已是前幾名的年度補助金..一個案子就可以撈這麼多..這種商業流行唱片,有商人會出大錢..文化部不應該只憑一紙企劃補助,甚至不應該補助陳希妍也好,王彩樺也好,黃小琥也一樣應該補助的唱片是弱勢,像客語,台語,原住民語等等,而且不能只給錢,要有監督之責而且不能補助跨語言,國語唱不紅就跑去唱台語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