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洪仲丘晚2天退伍的同連士兵劉烜揚收到軍法傳票


lu7595678 wrote:
海濕了

542的喔...(恕刪)


挖海軍的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hittaku0413 wrote:
該不會是退伍離營前有...(恕刪)


軍中不可告人的事,就是機密,不是嗎,哈,傳票只是叫去問話,沒事的。



fgasfgasg wrote:
應該是只是去當證人的...(恕刪)

我記得在10幾年前的法規是退伍15天內,都還有算軍法追訴期,
一直要等到真正退伍第16天起,才能算是真正的退伍(擺脫軍法)。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修正?

max.hsu wrote:
我記得在10幾年前的...(恕刪)


應該還是這樣沒錯

整件事件或許可以檢視一下

如果劉員不現在這時候跳出來,而是選擇退伍後16日再出來

也許相關人員都已經辦理退伍,遠走高飛去了

證據也許都被湮滅了



不得不讚嘆劉員的義氣

獨自出來面對媒體

接下來總總

也許會面對軍法審判
(依什麼罪定論未知,但安罪名是他們最拿手的)

或許很多人都覺得劉員不智吧

但相信洪員有劉員此弟兄

應該覺得欣慰吧

nobody or somebody

盡在取舉

badsupper wrote:
應該還是這樣沒錯整件...(恕刪)

聽以前的長官說:
通常軍事會設定退伍15天內保有軍法追訴期的真正目的,
其實是預防老兵在退伍當天破壞儀器裝備。

若有錯請告知!

tinashen wrote:
為他未來教召時感到擔...(恕刪)
教召之前向媒體報備一下,保證連毛都不碰你一根。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乙女座のシャカ wrote:
教召之前向媒體報備一下,保證連毛都不碰你一根。...(恕刪)


這真是軍隊的悲哀
也是豢養軍隊的這些納稅人的悲哀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晚2天剛退伍的士兵階級,又知道多少不可告人機密?
到底能洩漏什麼機密? 這會嚴重危害到我們國家安全嗎?
那些退役將領跑去大陸說了很多機密,要怎麼判?
還有近期導演的事件要如何處理?
機密也是有分等級和快慢嚴重性的!
我不認為這士兵因此需負洩漏機密的責任!
謝謝! 大家一起加油吧!
這沒有機敏的問題吧..
我看到現在都沒有跟軍事機密有關的問題出現..
講的都是人的問題..

=========幻想=============
如果劉員因為這樣而被判洩密..
那可能會有第抗議行動了..
=========上面是幻想=============

已經有大大說是以證人的身份出席..

iqawniix wrote:
這沒有機敏的問題吧....(恕刪)


應該是會對劉員善意提醒..
例如劉員還有兄弟要當兵的話...
如果以後要教召的話...
畢竟媒體與大眾無法一直盯這一塊

所以軍隊還是要改革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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