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 wrote:
就旁觀者的角度,BMI值33不能送禁閉卻送了,現在搞出人命被法辦,活該

那是洪家請的律師(控方)講: 依規定BMI值33不能送禁閉
並不代表軍方有規定 BMI值33不能送禁閉。

到底是哪條軍方的規定,控方律師為何不清清楚楚的列出來?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凸歸台灣 wrote:
其實不能光看 BMI...(恕刪)


「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修正部分:
(一) 統一醫學名稱,修正BMI值之中文說明。
(二) 增列體重測量及計算方式,避免兵役行政作業之困擾。
(三) 配合兵役法第四條增列第二款「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值達不適服役標準者」,
列入免役體位,另參考美國軍人BMI值服役標準,及檢討現役國軍人員因BMI值過高,導致
訓練過程引發心因性危安意外
,遂作以下修正:

1.常備役體位:由現行BMI值大於等於16.5至小於等於32,
修正為BMI值大於等於17至小於等於31。

2.替代役體位:由現行BMI值大於等於15至小於16.5;及大於32至小於等於35,
修正為BMI值大於等於16.5至小於17;及大於31至小於等於31.5。

3.免役體位:由現行BMI值大於35或小於15,
修正為BMI值大於31.5或小於16.5。
----------------------------------------------------------------------

軍中待到BMI值過高,應該直接免役,避免意外發生
不然部長又要換人了...

flycode wrote:
那是洪家請的律師(控...(恕刪)


我閉談能不能送禁閉這問題,我怕會吵起來

我只關心BMI值33這一點,是否符合國軍日常基本戰技與體能要求的期待

瑪莎 wrote:
你的體格應該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是個練家子,也就是那種二頭肌跟脖子一樣粗的類型...(恕刪)


Sorry! 也不是,我上半身沒什麼肌肉。

到是前幾年想練馬拉松兼減肥,雖然沒明顯變胖,體重還是從85增加到92,增加的重量應該都是長在股腿的肌肉上。



flycode wrote:
那是洪家請的律師(控...(恕刪)


哪邊有明文規定BMI33不能送禁閉?
果這樣,那胖子有福了
做錯事都可不必送禁閉,你認為這合理嗎?

應該是禁閉照送
但操課要修正
桃檢畫面公佈了,不要再說他是壯不是胖好嗎?以前新聞也有壯男上網暴斃,壯男運動暴斃,
結果也是100公斤,其實太胖心肺功能就會出問題.

凸歸台灣 wrote:
Sorry! 也不是...(恕刪)


請問您退伍了嗎,喜歡跑步的話,推薦您去兩棲偵蒐大隊(好像已經改制成中隊?)XDDDDD

瑪莎 wrote:
請問您退伍了嗎,喜歡...(恕刪)


我快50了!只怕他們不收!

而且我跑步沒什麼天份,成績都進步不了,以前一天跑五千,現在只跑三千了!


凸歸台灣 wrote:
我快50了!只怕他們...(恕刪)


(敬禮)

50了還能夠每天3000,已經很威了,不過請注意膝蓋傷害
瑪莎 wrote:
我閉談能不能送禁閉這問題,我怕會吵起來
我只關心BMI值33這一點,是否符合國軍日常基本戰技與體能要求的期待

因為免役指的是入伍前的體檢,

入伍後的體格是否提前除役或送禁閉,則是入伍後的體檢,
若入伍前夠瘦,入伍後卻變很肥要除役,應該要申請變更體位吧!?

若沒有白紙黑字的申請變更體位,就是一直維持在之前體檢體位。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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