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ner_pig wrote:
今天老樣子跟同事討論...(恕刪)


洪案的因果關係
在法律上叫做"因果關係中斷"
記得再初學法律時
老師直接舉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這個例子直到現在還是被經常搬出來
如下

甲因與乙口角
甲憤而取安全帽攻擊乙
乙受輕傷
送上救護車
前往醫院途中不幸發生車禍
乙因此死亡

上面的例子
我想一般人都會認為甲不須為了乙的死亡負責
只是洪案加入太多政治及情感因素
加上有心人士炒作
缺乏理性的人
雙眼就會被矇蔽

說白話一點
法律講的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一套標準
也符合所謂的公平正義

至於情感語言聽聽就好
鄉民在看事情是會用兩套標準的
寬以待己,嚴以待人
如果今天換做鄉民是當事者
也會跳出來說"操死他的不是我"



我不學法律,但因最近長跑地檢,所以有開始讀一些法律的書

對於洪案,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當洪的長官知道洪違規事實後,是有跟旅部再做確認
而旅部回覆說義務役士官跟兵是要關禁閉7日
所以才有後續的動作
也就是說洪的長官是非故意的情況下送洪去禁閉

大家都說BMI33不能送禁閉,但所依據的法源或行政命令在那邊

至於飲料除非有辦法證明偽造文書,否則只是加速流程很難被定罪
更何況法律並沒規定最短期限

禁閉室士官跟醫官,我是認為他們都要負業務過失至死的責任

至於凌虐,相信地檢會認為在操練強度都一樣的情況應不構成單對洪員凌虐
除非其他禁閉生一起具狀控告,但也要證明他事發當天跟平常地強度不一樣

今天修完法之後已經確定要移交一般司法
在司法講求證據跟無罪推論的情況下

我個人是持較悲觀的看法
這些人大概只有業務過失至死(5年以下)會成案

最後刑期大約在6個月至1年,再加上是初犯也可能緩刑

事情演變至今,洪家應該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小弟也沒什麼 法律專業知識...

但是 對於洪案的法律 概念...也是和樓主有 相同看法..

不過 鄉民很多人 都不這麼認為....
小弟週遭 部份人員也 是相當激動 一致認定 副旅長/連長/士官長
須要負起最大責任與刑責...

不過就法律制度及證據顯示..就是如此...

另外 對洪案法律 另外的疑問是...

目前 "涉案人員" 以被 媒體、名嘴、甚至 洪家及公民1985 的不當 渲染&抹滅

屆時 相關 "涉案人員" 如輕判 或 無罪...是否 可以 反過來 控告

上面的相關人員 名譽損失...

就最後 "判刑輕度"與"社會輿論" 的 "不成比例原則" ...

又或者 汙衊 未查證之事實...





laovvye wrote:
洪案的因果關係在法律...(恕刪)


以洪案的立場來看,有人會覺得,如果甲不要用安全帽攻擊乙,乙就不會上救護車,也就不會發生車禍死亡。
也可以這麼說,甲和乙不要吵架,乙就不會死亡。
真要是這麼說也可以,甲跟乙的父母,不要生出甲和乙,就不會有吵架的狀況。

stillwater wrote:
我不學法律,但因最近...(恕刪)

在下認為洪家人並不是非要將那幾位判重刑,而是想要這些軍官動用如此龐大的人脈送一位下士關禁閉的動機,而不是軍檢編的故事。
wndforce wrote:
而是想要這些軍官動用如此龐大的人脈送一位下士關禁閉的動機...(恕刪)

這部分很有意思
也跟法律無關
我喜歡這樓,因為就法律的觀點來看
除非涉案人有合謀及預謀殺人的動機
那這案子到了一般檢調的結果
只會輕判

至於裱框起來的部分,就是為了證明殺人動機的重點了
因為能證明一個人是因為正義感而引發眾人合謀殺人的動機
必須要有相當的分量
所以要把上下交相賊與軍檢都拖下水
才足以構成非要一個人死的目的

不然就一般操練意外
頂多主官管及戒護士必須承擔

軍方有沒有錯
當然有,醫護設備及人員訓練不足
造成中暑死亡的案例其實不少
只是這次好巧不巧,機器設備的問題
成了莫名的焦點,也成了各家媒體競逐推論的劇本

當你把死者塑造成正義凜然的形象時
那軍方相形之下就會成了萬惡的淵藪
所有的舉措都變成了陰謀的一部分
就調查人員來說,這是挖掘真相最困難的一部分
因為案情被引導到合謀殺人與利益糾葛的動機上

動機,如果是正義感使然
那洪家就大獲全勝了
面子裡子都顧到了

不過,現在的劇情已經漸漸偏了
時間拖得越長,還原的真相越多時
現在又交由一般檢調而非軍檢體系辦理時
洪家能出的牌不多了

最後要是一般檢調也定調為操練意外
那洪家面子裡子全失了
就個人看法,接下來應該會採取拖延戰術
直到能蒐集到部分新事證,或人證之前
必須拖住
才能保住死者的面子

定調為操練意外的話
98公斤與中暑會成為主要致死的動機與條件
偽造文書與不長眼又是被整的原因
那很多人就會脫罪成功

接下來要看洪家的律師團怎麼出招了
就目前發展的態勢來說
如果我是律師,我也要加入洪家律師團
不要把我想得太正義
我只是想貪一點國賠當律師費
當然像我這樣的畢竟是少數
多數的律師都是無償付出的
配備豪華律師團的 洪家你有完沒完 就算有25萬人上街 也還有2000萬人沒表態

我們全家都已經看你洪家一個月的新聞 煩不煩啊~

動員這麼多人,起訴16個人,都調查這麼清楚 沒有影帶總有禁閉生人証吧,一天到晚還要真相! 煩不煩啊~

國房部長也下來兩個, 總統都去你家致意,馬英九也不是殺你兒子的兇手,

竟還不跟人家握手,基本禮節都不懂 煩不煩啊~

丫你家馬桶壞了 要不要也怪馬英九?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死亡地點當然是寫斷氣的地方....... 連這個要都吵~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煩不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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