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n424 wrote:軍高檢起訴報告:1....(恕刪) 合理的懷疑:宋OO是兩棲偵蒐調來的臥底,從收假歸營開始刻意在門口相遇,然後全程與洪員受到一樣的待遇,故意塑造並非針對洪員一人的假象,因此陰謀論"應該"還是成立的...
mhhuang wrote:洪是士官,宋是士兵士...(恕刪) 沒錯,這是洪仲丘死亡的一環,但不是要負全責,要搞清楚!不然我們又可以往前推論,如果洪按規定不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不就沒事了?但這個突顯了軍中對志願役與義務役的差別待遇,依「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士官應核予申誡乙次至二次處分,但542旅部資訊官「循例」說「義務役士官與士兵應為相同之禁閉懲罰。」這突顯了軍中對志願役及義務役的差別待遇,所以最好還是用全募兵制!!
cman4434 wrote:這突顯了軍中對志願役及義務役的差別待遇(恕刪) 30 年前我當兵就感覺到了,志願役及義務役是有說不出的差別待遇,老士官長與年輕的官也是有種不協調的感覺.也許我老百姓當慣了,看不慣年輕者對長者那種不尊重的行為!應該是軍中階級鬥爭下的生活現況,為何說是鬥爭? 階級高者如果能與低階互相尊重,也許會更好!(軍中的互相尊重是軍中低階要尊重高階,沒有高階尊重低階這種事. 兵: 老兵欺侮新兵.)如果爸爸是老士官長,兒子是年輕軍官,同處一起工作,那就六親不認了! 對軍中來說應該真的是六親不認!
alen424 wrote:一個這麼簡單的對照,為什麼還有人會相信是「陰謀論」呢?? 我講個 事情給你聽那年,我入伍,因為梯次特殊,只有成功嶺收新兵(1797大)。我到了 成功嶺。本應到虎頭埤。因為我是體位特殊兵,輔導長說至少一週後才會撥交到關西。結果三天後,操課當中,突然要撥接到關西。我當然爽,心情好得 不得了。關西特殊體位營,是很爽的!!在火車上,帶隊的某連副連長才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當中有一個是成功嶺某一師師長的兒子,也是體位特殊兵,所以程序才會那麼 快。這告訴我,軍中文化不會只針對某個人,處罰或獎懲。一定會用包裹式方式處理。留下以後辯解用的 藉口。若只送師長兒子過去關西,那一定留下證據。若把我們一起送,就是"秉公處理",沒有圖利自己。我認為想處罰(注意,我寫的是處罰)的是洪先生。宋○○是一起被包裹。陰謀,我是不太相信。個人恩怨情仇,有!!個人情緒,有!!故意關洪先生,有!!"業務過失殺人"應該是最後的 結論。
yhcheng wrote:這告訴我,軍中文化不會只針對某個人,處罰或獎懲。一定會用包裹式方式處理。留下以後辯解用的 藉口。若只送師長兒子過去關西,那一定留下證據。若把我們一起送,就是"秉公處理",沒有圖利自己。 這案子真的很簡單集體凌虐部屬 + 意外致死1. 軍紀廢弛, 不按軍紀流程2. 操死一個人3. 掩證不按流程, 就是要搞洪但是意外操死了, 所以搞大了搞大了就有人來滅證, 官官相護三件主案至於軍品跟內鬥是案外案
絕情谷底有情人 wrote:這案子真的很簡單集...(恕刪) 大致同意你所寫的。事情搞這麼大,軍檢還是表現出來就一付"被告律師",用來對抗洪家。若不搞大,繪聲繪影,軍檢會如何?我真的不敢想像。我相信一定是"意外結案"想想真悲哀,人命很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