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高檢起訴報告:
1. 旅部連洪仲丘下士及宋○○一等兵於102年6月23日19時許返營收假時……當眾怒責洪、宋2人…肇致與會委員全數同意洪、宋二人均應受禁閉7日懲罰
2. 翌(27)日洪、宋二人即由排長尤○中尉帶至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體檢…陳員曾電請儘速協助辦理洪仲丘、宋○○等2人體檢流程及體格分類檢查表取得事宜
3. 惟新竹分院仍於同(27)日16時30分完成洪、宋二人體檢表…
4. 於102年7月3日6時34分至7時44分許長達70分鐘之晨間活動期間,命洪仲丘、鄭○○、游○○及宋○○等4員禁閉(悔過)生...禁閉(悔過)生游○○及宋○○分別壓制洪員的手腳
所以,宋○○跟洪仲丘一樣,帶照相手機進營區,都同時被抓,同時判定要送禁閉。
宋○○跟洪仲丘同日體檢,也被不可思議的神速通過。
宋○○也跟洪仲丘一樣,同日被送進禁閉室,也同樣被操。
所有的待遇,洪仲丘有的,宋○○都有!! 所以,若部隊有人處心積思要幹掉洪仲丘,一定也是同樣也是要幹掉宋○○!
(1) 不然為什麼宋○○只是帶手機,要被送禁閉?
(2) 為什麼陳以人要用飲料收買軍醫院,讓宋○○的體檢表可以在一天之內完成!!
(3) 為什麼要讓宋○○,跟洪仲丘操受一樣的操練,同樣的操練可是把洪仲丘操死了!!
所以,綜上所述,我合理懷疑,軍中要殺的絕對不只是洪仲丘,還有宋○○。還好此事爆發,不然宋○○一定會被操死!!洪仲丘跟宋○○一模一樣的糟遇。洪仲丘若是被謀殺致死,宋○○○就是被謀殺未遂!!
一個這麼簡單的對照,為什麼還有人會相信是「陰謀論」呢??


























































































